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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中国发展门户网讯 为了降低民用散煤燃烧污染,各地政府积极推进散煤替代。尤其是在京津冀地区大力推广所谓“清洁能源”,进行煤改电/气相关工作,在周边地区则推行使用优质无烟煤或兰炭,然而效果并没有预想中的好。事实上,并不存在绝对意义上的清洁能源。电和天然气被称为清洁能源是相对煤炭而言的,况且煤炭燃烧造成大气污染也并不完全是煤炭本身的问题,而是与煤炭能源利用系统密切相关。因此,本文将对我国分别以电和天然气为代表的清洁能源以及以无烟煤/兰炭和洁净型煤为代表的煤炭燃料作为热源的分散式民用供热技术进行对比分析,从而为我国散煤污染治理政策的执行和完善提供参考。
民用供热背景
近年来,随着居民生活水平持续提高和城镇化的不断发展,我国冬季供暖面积以年均约10%的速度飞速增长,采暖区域甚至由传统的黄河以北扩展到了长江以南。截至 2016 年底,我国北方地区城乡建筑取暖总面积约 206 亿平方米。其中,城镇建筑取暖面积 141 亿平方米,农村建筑取暖面积 65 亿平方米。
由于中国能源“富煤、贫油、少气”的结构特征,北方地区取暖主要以燃煤为主,且在广大农村和一些城乡接合部大多使用燃煤炉具分散供热。据不完全统计,在我国 1.6 亿户农村居民家庭中,采取分散采暖模式的约有 9 300 万户,其中燃煤采暖约 6 600 万户,年散煤使用量约 2 亿—3 亿吨,占到煤炭终端消费量的 10% 左右。传统民用燃煤炉具热效率一般不足 40%,在燃烧劣质煤过程中产生大量以氮氧化物(NOx)、二氧化硫(SO2)、一氧化碳(CO)以及颗粒物(PM)等为主的空气污染物。但由于是刚性需求且缺乏有效控制,传统民用燃煤炉排放的污染物却占到燃煤污染物排放总量的 30%—50% 以上,是造成严重灰霾天气的重要原因之一。
2016 年 12 月21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四次会议时指出,推进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问题是大事,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生活,是重大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为确保北方地区群众安全取暖过冬,2018 年 7 月 3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8〕22 号),指出“坚持从实际出发,宜电则电、宜气则气、宜煤则煤、宜热则热,确保北方地区群众安全取暖过冬”。
目前,清洁取暖主要是指利用天然气、电、洁净煤炭等清洁化能源,通过高效用能系统实现低排放、低能耗的取暖方式。清洁取暖包含以降低污染物排放和能源消耗为目标的取暖全过程。从实际出发就是要因地制宜,对于具有集中供热管网、建筑密度高的大中型城市可采用集中供热方式;而在受经济、地理条件和生活习惯限制的城乡接合部和乡村,就需要采用分散式供热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