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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外国家公园建设的借鉴和发展趋势
国家公园是自然资源保护和游憩利用的制度保障,通过控制土地利用方式来保护生态系统完整性和生物多样性,并缓解不同使用者或利益群体间的矛盾,最大化保护原有自然生态环境不受侵害,有效协调解决生态系统保护、游憩教育、社区发展等多种活动之间的矛盾。国家公园倡导资源保护和利用的双赢,受到世界各国的推崇。
国外的国家公园
美国于1872 年以国会立法形式建立了全球首个国家公园——黄石公园,并于1916 年通过立法设立国家公园局,这被普遍视为国家公园体系规范化的开端。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等新大陆国家紧跟其后,于 19 世纪前依次成立班夫、皇家、汤加丽等国家公园,成为国家公园萌芽的主要国家。之后国家公园的发展理念逐渐为西欧发达国家所接受,瑞典、荷兰、西班牙、芬兰等国家也开始建立国家公园,至二战前已经扩展到大部分西方发达国家及其殖民地地区。二战后,独立后的亚非、拉美国家也开始响应全球生态环境保护以及旅游业发展的大趋势,加入到国家公园全球网络的建设中。经过近百年的发展,全球 200 多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 5 000 多个国家公园。
国外对于国家公园的研究不断增长,重点关注国家公园的生态系统、动态演变、自然旅游、影响、态度、感知、社区、野生动物、多样性、干扰、气候变化等内容,呈现出从自然保护逐渐向国家公园与利益相关者、环境变化互动等内容延伸,从单一问题向多维度综合研究发展的趋势。对国家公园的研究领域主要包括:(1)国家公园资源评估,主要对国家公园生态系统的服务价值进行货币化衡量;(2)国家公园环境影响,主要评估人类活动和气候变化对国家公园带来的不利影响;(3)国家公园发展模式,从管理目标、制度安排、管理实施、资源所有权、资金安排等方面设计不同的发展模式;(4)国家公园规划,主要着眼于厘清资源状况、协调各方关系、规范管理行动;(5)国家公园运营管理,主要包括总结各国管理经验,评估管理效果,设计游客、社区发展、资源与环境等专项管理方案。
我国的国家公园建设
相对于国外,我国的国家公园面临着社区居民众多、土地权属复杂、自然保护地多重归属、部门交叉管理等特征,决定了中国国家公园体制建设具有自身特点。
我国的国家公园发展经历了从地方和部委倡导,到中共中央决议,再到国家组织试点等环节,历时近 10 年时间。2006 年云南迪庆通过地方立法成立香格里拉普达措国家公园;2008 年环境保护部与国家旅游局将汤旺河列为国家公园建设试点;2013 年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严格按照主体功能区定位推动发展,建立国家公园体制”;2015 年国家发改委等 13 部门确定在 9 省市各选取1个区域开展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工作。尽管我国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在保护地整合、集体土地用途管理机制、社区发展机制、管理制度建设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总体而言,受顶层设计不足、理论基础薄弱、利益相关者众多且关系复杂等方面制约,体制改革进展滞后,仍面临一系列科学与实践问题有待解决。截至目前,长城、钱江源、武夷山、神农架、南山、香格里拉普达措、三江源、东北虎豹、大熊猫、祁连山等 10 个国家公园试点被确立,涵盖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湿地公园、风景名胜区等多种类型,涉及 12 个省市,共计 18.8 万平方公里,约占全国国土面积的 1.95%。
自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建立国家公园体制以来,我国针对国家公园的研究日渐增多。已有研究主要集中在国家公园的概念、性质和功能定位、管理模式和发展历程、其他国家经验的对比和借鉴,以及我国国家公园试点存在的问题等方面,希望通过研究找到适合我国的国家公园发展模式。但总体而言,目前的研究仍难以支撑科学合理地建设符合中国国情、具有中国特色的国家公园体系,特别是针对我国国家公园的总体布局、建设的规程、遴选标准、人与公园关系、规划与系统管理等方面研究的缺乏,使我国国家公园体系建设仍面临理论和方法支撑不足的困境。针对第三极国家公园群的建设,目前仅仅是舆论报道,缺乏系统的科学研究。第三极国家公园群建设的可行性、自然和人文本底评估、区域遴选和空间布局、规划设计、社区发展、管理体制机制等方面都缺乏深入研究,亟需科学理论和技术方法的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