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刻把握经济协调发展规律

发布时间: 2017-06-26 10:30:29  |  来源: 经济日报  |  作者: 杨承训  |  责任编辑: 刘梦雅
关键词: 经济,协调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协调发展的必然性和特殊性

协调发展是基于发挥社会主义本质优势的重要理念和机制,自觉协调是社会主义经济的一大优势。然而,这一认识的形成有一个历史过程。各个时期的实践证明,要求比例过死就易走向僵化,不应当把比例关系看得过死。随着对社会主义经济发展规律的认识逐步深化,越来越凸显实现协调发展与政府的正确产业政策分不开。

现在,中国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既科学地利用市场经济的活力,又充分发挥社会主义的优越性。这里提出了一个重大的时代命题,即如何把握经济发展自身的不平衡和自觉协调的关系,促进社会主义经济的健康发展。

党的十八大提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局出发,立足中国发展实际,坚持问题导向,逐步形成并积极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布局。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等,都体现了我们对协调发展规律认识的不断深化,体现了唯物辩证法在解决我国发展问题上的方法论意义。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论断。对此我们的理解是:广义地说,市场是所有的供求和交换关系的总和,既包括有形的市场载体,也包括无形的市场机制,因此经济运行中特别是在其微观层面,市场对资源配置起着决定性作用;但市场并不是起全部作用,还必须有政府的引导和调控。市场有强大活力和便捷性,其背后反映着客观的供求关系,但又有很多缺陷,只有恰当地与政府作用组合运用才能取利除弊。为此,要找准市场功能与政府行为的最佳结合点,切实把市场和政府的优势都充分发挥出来,更好地体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特色和优势,努力形成市场作用和政府作用有机统一、相互补充、相互协调、相互促进的格局。我国实行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应当坚持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发挥党和政府的积极作用。科学的宏观调控、有效的政府治理是发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优越性的内在要求。政府的职责和作用主要是保持宏观经济稳定,加强和优化公共服务保障公平竞争,加强市场监管,维护市场秩序,推动可持续发展,促进共同富裕,弥补市场失灵。

协调发展规律体现着市场经济的自发社会性与社会主义制度的自觉社会性之间的有机耦合,不平衡的突进和调制平衡的协调相统一,可以发挥两者优越性的组合效应。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市场与政府如何协同,使两者优越性充分发挥以取得更佳效果,是一个需要经常探讨的重大课题。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运行和发展中遵循协调发展规律,必须把握其特殊性:一方面要求调控各子系统在质、量、时、力等多个维度上的适当比例关系、协同关系,另一方面也要正确对待发展的动态性,把波动限制在适当的区间,并有足够的自觉性、预知性,避免和克服由较大经济波动、经济危机造成的动荡。这就得善于用好市场和政府“两只手”,制定和实施正确的产业政策,同时要发挥科技创新的引导和优化作用,以避免或减少内阻和内耗,取得最佳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和民生效益,更好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大目标。

综上所述,协调发展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一条客观规律,精准的产业政策是实现这一规律的重要手段。新自由主义否定产业政策,实质上是否定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规律。

(作者单位:河南财经政法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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