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全文)

发布时间: 2017-03-19 15:29:45  |  来源: 新华社  |  作者:  |  责任编辑: 王振红
关键词: 协商民主,科学发展观,司法民主,产权案件,工作报告

四、坚持从严治院,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人民法院队伍

牢牢坚持党的领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加强人民法院党的建设,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断改进司法作风。

坚定社会主义法治信仰。教育法官增强“四个自信”,深化向邹碧华、黄志丽、郭兴利、阿布列林等先进典型学习活动,涌现出一大批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好法官。各级法院共有335个集体、612名个人受到中央有关部门表彰奖励。去年以来,周卫东、侯铁男等36名法官积劳成疾、英年早逝,退休法官傅明生遭报复杀害。他们是新时期公正司法的践行者、司法改革的燃灯者、司法为民的奉献者,他们用忠诚乃至生命筑起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

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惩治司法腐败。坚持严字当头,严格执行“五个严禁”、任职回避、防止干预过问案件“两个规定”等制度,强化对审判权的常态化监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对769名履职不力的法院领导干部进行问责,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干警220人。加强警示教育,从奚晓明等违纪违法案件中深刻汲取教训,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坚持有案必查、绝不姑息,最高人民法院查处本院违纪违法干警13人,各级法院查处利用审判执行权违纪违法干警656人,其中移送司法机关处理86人。

加强司法能力建设。落实“五个过硬”要求,各级法院培训干警49.3万人次,努力提高法官政治业务素质。西藏、新疆和四川、云南、甘肃、青海四省藏区法院加大双语法官培训力度。发挥国家法官学院甘肃舟曲民族法官培训基地作用,深入开展民族法制文化与司法实践研究,加强边疆和民族地区法院队伍建设。

五、自觉接受监督,促进司法为民公正司法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认真落实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办理代表建议334件,在惩治贪污贿赂犯罪、健全环境资源司法制度等方面充分采纳代表意见,促进公正司法。紧紧依靠人大监督推进司法改革,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深化司法公开、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等情况,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积极开展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等改革试点。拓宽代表监督渠道,邀请32个代表团部分代表视察10个省区市法院,通过邀请代表参加会议、旁听庭审等方式听取意见,不断改进工作。

认真接受民主监督。坚持社会主义协商民主,自觉接受人民政协和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的民主监督,及时采纳各方面提出的意见。办理政协提案110件,走访部分全国政协委员,配合全国政协和有关民主党派中央就司法改革等进行专题调研。

依法接受检察机关诉讼监督。支持、配合检察机关履行监督职责,会同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民事执行活动法律监督规定,规范执行行为。依法审理抗诉案件,共同维护司法公正。

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开展特约监督员、特邀咨询员视察法院、旁听庭审、调研座谈、列席审委会等活动96次。加强与新闻媒体沟通,及时发布司法信息,主动接受舆论监督。充分发挥新媒体平台作用,畅通民意沟通渠道。

   上一页   1   2   3   4   下一页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