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网/中国发展门户网讯 各位网友大家好!中国访谈· 世界对话,欢迎您的收看。一系列民生新期待,成为2017年两会热点。如何通过改革释放城乡一体化的新动能?实现精准扶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应重点做好哪些事儿?就此话题我们特别采访了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常务副理事长郑新立。
记者:郑老师,您好!您认为当前城乡一体化面临的突出问题是什么?
郑新立:习近平总书记对城乡一体化,一共是讲了五个一体化,第一个是城乡居民基本权益平等化,第二是城乡公共服务均衡化,第三是城乡居民收入均衡化,第四是城乡要素配置合理化,第五是城乡产业发展融合化。
那么现在主要问题就是第一个,城乡居民权益不平等,这种不平等主要体现在财产权和居住权。那么城市里的人由于现在我们所有的要素都已经市场化了,我们的房子包括房子下面的土地它就可以通过市场交易获得财产性收入,获得城市里土地的级差地租,那农民他们的宅基地、房子还处在半市场化或者完全没有市场化的状态,因此不能像城里人那样获得财产性收入。财产性收入在城乡收入差距里面可能占到60%左右,所以导致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比较大,前些年最高是3.3:1,这几年下降到2.7:1,还是很大的。我们说韩国在工业化城市化过程中 ,城乡居民收入始终保持在1:0.9左右,那么我们这么大的差距,要想实现全面小康,避免落入中等收入陷阱是很困难的。
城乡一体化首先要发展农村的市场,使城市的市场和农村的市场之间形成一个生产要素能够双向自由流动的机制。过去由于城市完全市场化,农村没有市场化,所以城市市场对农村市场形成了一个虹吸效应,农村的劳动力、资本、土地各种要素源源不断的流向城市,而城市里的要素没有流向农村,所以导致了城乡化的差距的拉大。解决城乡发展一体化的问题,缩小城乡发展差距从根本上来说就是要发展农村的市场,使农民和城里人一样能够获得基本的财产权益和户籍选择的权益。
记者:那么,如何通过改革释放城乡一体化的新动能呢?
郑新立:改革就是要建立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新制度,核心是农村土地制度的改革,十八届三中全会已经提出农村承包地的承包权可以抵押、担保、转让;宅基地的使用权可以抵押、担保、转让;农村集体经营型建设用地也可以抵押、担保、转让。如果把这“三块地”的经营权、使用权,也就是说它的法人财产权同所有权相分离。所有权仍然归集体,法人财产权或者叫用益物权归农户,那么农村的“三块地”就可以搞活,作为农村最重要的生产要素就可以市场化,就可以交易。农户就可以从这种交易中获得自己的财产性收入,通过抵押可以获得银行的贷款。
特别是进城的这两亿八千万农民工,他们留在农村的子女有六千万,留守妇女四千三百万,留守老人四千万,有将近四亿多人现在处在全家分离状态。如果农村土地制度搞活了,各项改革都可以推进,建立一个城乡一体化发展的体制机制,那么这四亿人其中相当大一部分他们到城市里来落户,他们的子女、他们的家属到城里能够享受市民的待遇。
农村的土地转让之后可以发展规模化经营,有利于加快农业的现代化,提高农业的供给效率。所以提高农业的供给效率是当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面临的第一位的任务,也是最大的增长的新动能。当前我们正处在新旧发展动能转换的过程,老的动能有的可能失去了,新的动能还没有建立起来。
新的动能里面我们比较了一下,最大的动能就是城乡一体化的动能,包括农业现代化、新农村建设、农民工市民化和特色小镇建设。如果这四件事能够实质性的加以推动,那么就能够形成巨大的发展动能,我们经济就可以保持中高速增长一直保持到2030年,中国经济就可以避免落入中等收入陷阱,到2020年实现全面小康也就有了可靠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