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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落实完善保护产权制度的举措?
常修泽提出,要充分估计保护产权的艰巨性和复杂性。完备的产权制度是包括产权界定、产权配置、产权流转和产权保护在内的一套完整的体系,产权保护只是其中一个重要方面。实践中面临的问题更为复杂,既有在新阶段改革发展现实中出现的一些产权案件,也有一些是过去改革历史进程中形成的产权案件。还有,目前全社会的产权保护意识淡薄,加上在体制机制上还存在一些问题,加大了处理这些问题的难度。特别是,在执行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受到某些因素的干扰、阻挠和掣肘。因此,产权保护的过程必然伴随各方的博弈。
他认为,各方面都要把握产权处置的法律程序和政策界限,尤其要在“区隔”上作文章。完善保护产权制度是一项涉及法律尊严、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务必要按程序办事,把握相关法律和政策所规定的界限,要严格区分不同情况,在“区隔”上做文章。应严格区分个人财产与企业法人财产这两种不同的财产关系:一方面,自然人违法不能随意牵连企业法人;另一方面,企业法人违法也不能随意牵连自然人,做到“井水不犯河水”。在处理产权和经济纠纷时,要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的界限,企业正当融资与非法集资的界限,民营企业参与国有企业兼并重组中涉及的经济纠纷与恶意侵占国有资产的界限等等。
常修泽提出,要统筹协调,营造全社会重视和支持产权保护的良好氛围。产权保护涉及到方方面面,因此,在领导和组织上,必须要统筹协调,协同运作;在政策上,要加强产权保护政策的系统性和协同性;在社会舆论上,要营造全社会重视和支持产权保护的良好氛围。随着实践的发展,产权保护制度领域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涌现。因此,在依法治国的总原则指导下,在既定的法律条文基础上,要注意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使产权保护制度在实践中不断丰富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