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教授常修泽
中国网/中国发展门户网讯(记者王虔) 10月29日,第81次中国改革国际论坛暨2016新兴经济体智库年会开幕式在海口召开,论坛由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德国国际合作机构、联合国开发计划署主办,主题为“结构性改革释放增长新动力——落实2030可持续发展议程”。
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教授常修泽在论坛上发表演讲,就完善保护产权制度的相关问题谈了自己的观点。
如何完善保护产权制度?
常修泽指出,完善保护产权制度,要以公平为核心原则,坚持问题导向,严格依法保护。
“2014年,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曾指出,健全以公平为核心原则的产权保护制度,加强对各种所有制经济组织和自然人财产权的保护。2015年,十八届五中全会《建议》则进一步强调,推进产权保护法治化,依法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权益。” 常修泽认为,完善产权保护制度,应体现上述精神:贯穿“以公平为核心”的原则。
从主体方面分析,公平性体现在:第一,在不同所有制的关系上,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公有制经济财产权不可侵犯,非公有制经济财产权同样不可侵犯。第二,在法人与自然人的关系上,不论法人和自然人的财产权,都同样保护。第三,在境内与境外产权主体的关系上,实行国民待遇原则,同样受到保护。
从内容方面分析,公平性体现在:第一,权利平等;第二,机会平等;第三,规则平等。尤其是强调废除各种违反公平原则的不合理规定,十分重要。
“在中国,经过38年的改革开放,随着现代产权制度的推进,产权保护的法律体系是不断完善的,产权保护意识是不断增强的,实践中产权保护的力度也是不断加大的,但是,不容讳言,当前我国产权保护领域仍然存在不少问题和薄弱环节。”常修泽表示,基于此,完善产权保护制度,就不应回避矛盾,讳疾忌医,而应以极大的历史责任感,直面现实,坚持问题导向,从实际出发,聚焦产权保护方面的突出问题,讲究针对性。
常修泽指出,完善保护产权制度,是一个非常复杂的系统工程,既涉及长远的问题,也涉及短期的问题;既涉及“治标”类的问题,也涉及“治本”类的问题。需坚持长短结合,既着眼于长远,又立足于当下;既治标,解决当前急于解决的问题,包括某些历史形成的产权案件,更注重治本,力求完善法律体系和制度安排,建立产权保护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