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办法(试行)

发布时间: 2016-09-12 09:23:34  |  来源: 中国发展门户网  |  作者: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  责任编辑: 王虔
关键词: 风险因素,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静态风险表,风险评价
 

附件3

食品生产经营者风险等级确定表

( 年度) (编号)

企业信息

企业名称

 

企业地址

 

营业执照编号或信用代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上年度风险等级

 

静态风险

静态风险因素量化风险分值

 

动态风险

动态风险因素量化风险分值

 

企业风险等级

风险等级得分

(静态风险+动态风险)

风险等级

A  B C  D

是否存在下列情况(在存在的情况前打“√”):

□ 故意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且受到罚款、没收违法所得(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等行政处罚;

1次及以上国家或者省级监督抽检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

□ 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定,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

□ 不按规定进行产品召回或者停止生产经营的;

□ 拒绝、逃避、阻挠执法人员进行监督检查,或者拒不配合执法人员依法进行案件调查的;

□ 具有法律、法规、规章和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可以上调风险等级情形的。(请在备注中说明具体情形)

建议 □ 上调个风险等级 □ 不调整风险等级□ 下调个风险等级

下一年度风险等级

 

备注

 

填表人签名:

  

审核人签名:

  

(据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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