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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中国发展门户网讯 从党的十八大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提出“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目标,到“十三五”规划将“绿色”作为“五大发展理念”的重要组成,我国经济向绿色发展转型的方向越来越坚定,路径也越来越明晰。金融在经济运行和经济发展居于核心地位。绿色发展需要金融先行。我国政府对绿色金融的制度安排近年来明显加快。今年8月31日,八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我国不仅主动践行绿色金融,还在国际上积极倡导绿色金融。在我国的倡议下,2016年二十国集团杭州峰会设立了绿色金融研究小组,形成了《二十国集团绿色金融综合报告》,绿色金融也首次被纳入G20杭州峰会的会议议程。
绿色发展需金融先行
绿色发展是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重要发展理念。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在国内和国际多个场合就绿色发展、生态环境保护发表公开讲话,对绿色发展理念进行了系统性阐述和提升,包含了发展观、实践观和全球观方方面面。2013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哈萨克斯坦纳扎尔巴耶夫大学的演讲中提出“宁要绿水青山,不要金山银山,而且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这一脍炙人口的说法对我国绿色发展的目标进行了生动的刻画。2014年3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两会”参加贵州代表团审议时强调“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让绿水青山充分发挥经济社会效益。”这一说法形象地概括出绿色发展的路径。2015年6月,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调研时提出“实现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协调推进”,绿色发展的要义也愈加清晰。2016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首都义务植树活动时指出,“还要通过‘一带一路’建设等多边合作机制,互助合作开展造林绿化,共同改善环境,积极应对气候变化等全球性生态挑战,为维护全球生态安全作出应有贡献”。绿色发展不仅是建设美丽中国的必经之路,也是实现建设绿色家园这一人类共同梦想的现实所需。
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的概括,绿色发展具体应包括四层含义:一是经济增长摆脱对资源使用和环境污染和破坏的依赖;二是绿色产业、绿色投资、绿色技术等成为经济增长新的动力源;三是经济增长和“绿色”之间形成相互协调、彼此促进的良性循环;四是作为可持续发展之路,绿色发展是中国的发展选择,也是全球的发展选择。
金融是经济发展的核心。邓小平早在1991年初视察上海时就指出:“金融很重要,是现代经济的核心。金融搞好了,一着棋活。全盘皆活。”实现绿色发展,要求金融先行。我国存在着巨大的绿色融资需求,但绿色金融供给却严重不足,绿色发展面临严重的资金约束。为有效地动员和激励更多社会资本投入到绿色产业,同时更有效地抑制污染性投资,政府为绿色发展积极铺设了绿色金融的制度安排。根据八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我国的绿色金融体系包括了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企业上市融资和再融资、绿色股票指数和相关产品、绿色发展基金、绿色保险、碳交易和各类碳金融产品、基于环境权益(排污权、节能量、水权等)融资工具等。
发达国家绿色金融发展处于领先地位
绿色金融在国外起步较早,1974 年当时的联邦德国成立了世界第一家政策性环保银行,命名为“生态银行”,专门负责为一般银行不愿接受的环境项目提供优惠贷款。2003年由花旗银行、荷兰银行、巴克莱银行等世界主要金融机构联合发起并实施赤道原则,成为绿色金融发展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事件。“赤道原则”是金融机构在识别、评估和管理项目融资中的社会和环境风险时可自愿遵守的一套标准,目前已成为国际银行业开展绿色信贷实践的“黄金标准”。
旨在遏制全球气候变暖的《京都议定书》于2005年正式生效。《京都议定书》为全球创造出了一种新的产品: 温室气体排放权, 随之也形成了一个碳排放权交易(碳交易)市场。自《京都议定书》2005年生效以来,全球碳交易市场飞速发展。2005年1月,欧盟正式启动了欧盟排放交易体系(EU ETS)。EU ETS是世界上第一个国际性的排放交易体系,也是现有的全球最大的温室气体排放权交易市场。依托于碳交易,碳金融也快速兴起。碳金融是金融机构参与碳交易市场,为市场提供流动性或创造出碳远期、碳掉期、碳期权、碳租赁、碳基金等金融工具和衍生产品的金融创新和深化。
绿色保险,又称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起源于20世纪80年代的美国。20世纪70年代以来,环保浪潮席卷西方国家,环境责任理论随着公民环境权理论的建立获得了极大的发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也随之繁荣起来。目前绿色保险制度在发达国家已进入成熟阶段。全球绿色保险制度可归纳为三种典型模式:以美国为代表的强制保险的制度;以德国为代表的强制责任保险与财务保证或担保相结合的制度;以英国和法国为代表的自愿保险为主、强制责任保险为辅的制度。
2007年欧洲投资银行(EIB)发行首只绿色债券。在2013年国际金融公司与纽约摩根大通共同发行IFC绿色债券之后,绿色金融市场开始蓬勃发展。截至2015年9月底,全球总共发行了497只绿色债券,且发行量逐年递增。气候债券倡议组织指出,全球绿色债券市场从2011年的110亿美元增长到2015年的420亿美元,来自欧美的发行体在市场占据了主导地位。目前,以欧洲投资银行、世界银行为代表的国际性开发性金融机构依然是绿色债券市场最主要的发行人。公司与地方政府于2013年进入该市场。
我国绿色金融发展进入快车道
绿色金融概念最早是为规避因环境污染问题所造成的金融风险而提出的。欧美等发达国家工业化进程早,环境污染问题集中爆发的时间也早,绿色金融发展也处于全球领先地位。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绿色金融起步晚、仍存在较大差距、绿色金融体系尚待培育。目前绿色信贷在我国绿色金融体系中占据主导。截至2015年底,银行业金融机构绿色信贷余额8.08万亿元,其中,21家主要银行业金融机构绿色信贷余额达7.01万亿元,较年初增长16.42%,占各项贷款余额的9.68%。绿色债券起步不久,2015年未贴绿色标签但可以明确统计界定为绿色债券的发行规模为6186亿元,发行数量为590只,占总债券发行规模的 2.68%。碳市场仍处于地区试点阶段。绿色保险叫好不叫座,企业投保积极性不高。2015年,我国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签单数量1.4万单,签单保费2.8亿元。
近两年,我国政府高度重视绿色发展以及绿色金融在绿色发展中的积极作用,绿色金融的发展进入快车道。目前,我国是全球仅有的三个建立了绿色信贷指标体系的经济体之一。2016年以来,我国绿色债券市场已成为全球最大的绿色债券市场。在充分借鉴国际经验的基础上,我国政府又提出了完善的绿色金融体系顶层设计——《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随着《指导意见》的出台和落实,我国成为全球首个建立了比较完整的绿色金融政策体系的经济体。
我国还积极推动绿色金融领域广泛的国际合作。2016年1月25日,中国担任2016年G20主席国不到3个月,就倡议二十国集团设立了绿色金融研究小组。中国人民银行和英格兰央行共同发起成立、共同主持绿色金融研究小组,该小组的参与者来自所有二十国集团成员和六个国际组织,共计80多人。经过研究讨论,绿色金融研究小组形成了《二十国集团绿色金融综合报告》,明确列举了发展绿色金融的七条可选措施,为未来全球绿色金融发展提供了重要参考。具体包括:提供清晰的战略性政策信号与框架;推动绿色金融的自愿原则;扩大能力建设学习网络;支持本地绿色债券市场发展;开展国际合作以推动跨境绿色债券投资;鼓励并推动在环境与金融风险领域的知识共享;改善对绿色金融活动及其影响的评估方法。绿色金融也成为今年的G20杭州峰会的特殊议题。
在政府的积极推动和主动布局之下,我国绿色金融发展大有后来者居上的势头。未来我国绿色金融发展很可能会“弯道超车”,逐渐在全球占据领先地位。同时,中国也将继续与其他经济体一道,在G20框架和双边合作框架下,努力推动全球绿色金融的发展,以此来展示我负责任大国的国际形象,提升我国软实力和国际话语权。(作者:李若愚 国家信息中心预测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