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环保项目陷入“一闹就停”窘境

发布时间: 2016-07-18 09:31:17  |  来源: 经济参考报  |  作者: 周凯  |  责任编辑: 王虔
关键词: 环保设施,污染物排放指标,超排,环保部门,偷排

环保设施建设须取信于民

专家及业内人士表示,要想消除公众对环保设施的焦虑,技术不是核心问题,关键在于环保监管是否严格、公众环保参与是否到位、环保设施是否坚持公益。要想重拾民众对政府、企业的公信力,首先必须采取严格监管措施。

“包括垃圾焚烧在内的环保项目必须履行承诺,管理规范,不能超排偷排。”张益说。有关部门也认识到了这一点,加快更新环保设施运行标准,如新的《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2016年1月1日全面实施,新国标对排放控制更加严格,主要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基本上已与欧盟标准相当。专家及业内人士建议,应严格按照新环保法的规定,对现有环保设施严格检查各项环境规范和标准是否落实,对不合格的设施限期整改,对大型环保项目污染物排放实施在线检测,对弄虚作假等违法者依法严处。

垃圾焚烧厂、污水处理厂等在国外也曾遭遇到民众恐慌,但经过多年与媒体、民众的良性沟通,最终平息了公共焦虑。张益表示,政府、企业和公众应在环保项目建设过程中全程互动,合力打造出一个“信息公开、操作透明、环境优美、以人为本、真正环保”的环保项目,污染物排放指标数据公众可实时查询,公众可通过预约到焚烧厂进行参观和查询,企业定期公布相关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并对周边居民建设健身、医疗公共设施,或补贴电价、垃圾处理费等。

此外,业内人士还提醒,当前不少企业更看重的是环保设施的经济效益,如收取处理费,垃圾焚烧的发电收益等。在环保设施招投标过程中,不能唯低价是取,应综合考虑企业实力,加强行业自律和信息公开,避免“劣币驱逐良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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