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提栖息地保护 新版野生动物保护法全面升级

发布时间: 2016-07-06 16:33:59  |  来源: 中国网·中国发展门户网  |  作者: 韩琳,黄婉晴  |  责任编辑: 魏博
关键词: 野生动物保护法,变化,修订,影响,交流

 



严旬:

应当说这个案例实际上被部分媒体给爆歪了,为什么这么说?好像他用了一个很吸引眼球的字,说一个大学生掏鸟窝被判了十年半的徒刑。实际上他掩盖了很多的问题,有一些地方甚至撒了谎。我举几个点来说明这个问题。

第一,他是犯了几个错误,或者叫罪行。1、他非法猎捕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因为燕隼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2、他又购买、运输和出售,等于这三个罪他都有。应当说他这个案子办得一点没有问题,是数罪并罚。

第二,他是有预谋的犯罪,而不是随意的犯罪。因为他家门口有很多其它的鸟,比如麻雀,他为什么不去抓呢?燕隼,大家知道隼是鸟里面的猛禽,它是属于鸟里面顶级的物种,应该说这个物种不是什么地方都有的,它的分布也是很稀有的,能够在家门口逮到,我感到很疑虑。而且从学术观点来看,没有一个猛禽窝里面能够抓到六只,这可以说是一个常识。因为猛禽的物种是要吃别的鸟或者其他的昆虫,或者其他的动物性食物。它在产卵的时候,一般也就是2--4枚,而且孵出小仔——幼雏的时候顶多不超过3枚,因为它双亲在抚养后代的时候要花费很大的精力去捕食喂养。我可以明确地讲,每一个窝里面不能够超出6个,所以他说一窝能够掏6个,这是撒谎。另外,他知道这个动物是猛禽,而且他去查了网上的东西。他如果不知道,随便地抓,他为什么不去抓燕子、麻雀,不是更好抓吗?应该说这次捕获不是在一个地点,至少在很多的地点,用我们的话说,他应该把他河南辉县周边的燕隼都抓完了,这个小仔已经抓完了,所以他对野生动物的资源破坏性非常大。这是我们惩罚他的最关键一点。

第三,我从网上看到,这个大学生也好,他的家属也好,好像犯了这个罪,还没有认识到他应该赎罪。他应该通过这次惩罚,对保护野生动物应该有更大的理性认识,不能随意去破坏野生动物。

中国网:

我们也知道这是一个有预谋的犯罪行为,所以这样的惩罚对他来说一点也不重。我们也知道除了这个之外,很多地方还有吃野味的习俗。有一个笑话说,天上飞的除了飞机,地上跑的除了汽车,水里游的除了轮船,什么都能吃。但是其实吃野味这个行为本身也触犯了法律。严总怎么看待这样的习俗?新的保护法对此做了哪些规定来限制这种行为?您对爱吃野味的人有什么样的忠告和提醒呢?

严旬:

应该说我们国家有一些不好的习俗,有的愿意吃野生动物这个野味。原来的现行法律没有规定禁食野生动物,而新通过的法律已经明确地在三个方面提出了禁止的措施。

第一,禁止生产和经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产品作为食品。

第二,禁止没有合法来源证明的非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

第三,禁止以食用为目的去非法购买野生动物。

应当说,这个明确的条款对那些非法食用,不管是国家保护动物的,还是没有来源的非保护动物,都做出了明确的规定,而且还有相应的处罚,应该说对今后国人消除这种陋习有很大的帮助和好处。

中国网:

 刚才我们聊到动物利用的问题,下面我们要聊到另外一个关键词——动物福利。我们知道,在旧的保护法当中,可能对虐待动物等一些行为并没有加以明确的限制和禁止。想问一下常老师,在新的动物保护法当中,是不是进行了一些修改?我们知道常老师牵头搞过一个保护法的专家修订建议稿,建议增加这个条款,更好地保护动物,所以想请问一下这次的修订对动物福利的概念做了哪些改变呢?

常纪文:

这次野生动物保护法修订,在动物福利方面应该来说是规定了一个具有飞跃性的条款,就是虽然没有明确写出“动物福利”这四个字——第一次初稿里面有,但是拿掉了,但是在第26条和其它相关条文里面,用实质性的动物福利的条款来取代了名义上的动物福利条款。第26条规定,人工繁育野生动物的时候,要根据野生动物的习性给它提供一定的条件,并且规定不得虐待野生动物。另外还有一点,对待利用野生动物要符合社会公德。这一下子,在我们国家——新中国的立法上,这是中国人大立法的一大飞跃,这是多少人长期呼吁的结果,以符合中国国情的方式,予以巩固下来。

为什么没有明确规定动物福利这四个字?主要还是有些人说,人的福利都没有搞好,你还搞动物的福利!这后面最低的福利就是不得虐待野生动物,要遵守社会公德.尽管如此,而且还规定了,比如要给野生动物必要的活动空间,还有生息繁衍的卫生健康条件,这些都是动物福利的一些基本规定。我们认为这些规定体现了中国的国情,也体现了中华文化的一些进步。

中国网:

虽然并没有把动物福利这四个字纳入进去,但是这种精神已经贯穿在其中了。

严旬:

动物福利这个词在自然界是不存在的,因为大家都知道自然的法则,我们谈野生动物,大家都看了很多的野生动物的片子,自然法则里面的三种关系:第一,你是我的食物;第二,我是你的天敌;第三,咱俩相互利用。弱肉强食是自然界里面的规律。大家看到了非洲的野生动物,狮子的目标就是要盯着那些草食动物,草食动物就要躲避这些凶猛的肉食性动物,如果肉食性动物都吃饱的话,它们就相安无事。所以,自然界里是没有动物福利的。福利是谈到人工饲养条件下的动物,我需要你为我做出贡献,我好好地善待你,我要给你提供好的生存环境,要给你提供好的吃的,同时还要在你活动的时间给你安排一些体现我爱你的感觉。应当说在人工饲养的动物里面才能谈到福利,而自然界里面是没有福利可谈的,这部法律是野生动物保护法,它的重点是保护野外的野生动物,所以不把福利写到这里面,目前情况下是对的。

常纪文:

还有一点,按照国际通行的做法来看,我们不破坏野生动物的栖息地,保护它的栖息地,也是相当于给予它一种福利,这是一种比较虚的福利。实际上狭义的福利是给予人工控制下的野生动物,包括人工繁育,包括人工救助,给予它一定的条件,这是狭义的动物福利。

中国网:

就是除了不破坏之外,我们还可能给予一些必要的一些救援和保护,总体来说都是给野生动物营造出一个更好的栖息环境。说到善待野生动物,可能有一个词大家会非常熟悉,那就是放生,很多人都会做放生的行为,认为这是保护野生动物,或者说是保护大自然的一种行为。但是其实从法律的角度来说好像并不是这样,对于放生这样的行为,法律上并不是支持,想请严总给我们分析一下,为什么法律会打击放生的行为,这种看似行善的行为在法律上是如何界定的呢?

严旬:

把活的动物放到野外,在新通过的保护法里面有两个明确的概念:

第一,放归。意思是把野生动物放到它应该回去的地方,叫放归。

第二,放生。

我先谈放归。放归从科学目的上谈,因为我们知道我们国家有很多的濒危物种,通过科学研究和人工繁育使濒危物种经过科学家的努力,突破了繁殖关、育幼关,濒危种群得到了很多的增加。

举例,大熊猫、猪獾,在我们科学家长期努力下,在繁育、在育幼方面他们都突破了很多的难关,使这两个种群的数量有了很多的增加。我们选择它们的一些个体,找到适合于它们生存的栖息环境,也就是它们的原生地,根据科学放归到野外,这叫放归。还有一种,我们在野生动物管理过程中间,进口了很多外来物种,比如鳄鱼、鸵鸟外来物种,对于外来物种,我们法律规定不允许随便放归的,因为它不是我们国家的本地物种,放出去会变成灾难,或者带来一些疾病。

举例,巴西龟,这是巴西引进来了的一种乌龟,它的繁殖能力是很强的,它适应野外的环境能力也是非常强的,把外来物种放出去以后,对本地物种造成了影响,同时也泛滥成灾,给我们的生态带来一些灾难。

严旬:

放生。普通老百姓意义上的放生,它是一种体现良好心愿(的行为),要让生灵得到自由。这种情况也分两个方面:

1、很多老百姓从市面上买外来物种去放生。比如前一段时间北京怀柔,有人把很多的蓝狐放到野外去。蓝狐不是我们国家的原生物种,是北欧的一种毛皮动物,引进来主要是饲养,用它的毛皮制作服装。这种物种本身是长期靠人来喂养的,你把它放在野外去,它根本不具备野外的生存能力,所以它为了活命,有的时候就跑到老百姓家里面,把他们养的鸡咬死了。它们大部分都已经死亡了,所以这种放声不仅不能体现热爱生灵,同时是对动物资源的一种破坏。对外来物种的野外放生,我们法律条文的规定是严格禁止的。

 2、老百姓买了我们国内当地的物种,比如鲤鱼,比如青蛙、一种蛇,这些物种是我们本地的物种,但也不一定是放生人本地的物种,它也可能是从市场上买来的。对这种放生,我们希望能够科学放生,能够在科学家指导下有序地放生,而不是哪儿都可以放。我们这次(修订)的条款里面,对这种放生造成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要承担相当的法律责任。当然我的理解,可能更多的是民事责任,因为你对本地物种放了以后,比如说蛇,你放了以后引起了当地人的恐慌,蛇跑到老百姓家里面,把人家的鸡、鸭都咬死了,那你也要给予赔偿。

中国网:

所以放生也是要科学地放生,不能盲目。刚才我们聊了很多,都是关于野生保护、利用,包括福利方面的问题。其实关于野生动物是否应该通过饲养和驯化来为人所用这个问题一直存在争议,包括刚才严老师也提到,该怎么样更好地进行管理,想请问一下两位,关于人工繁育的监管,新法有什么新意呢?

常纪文:

第一,这个法律把“驯养繁殖”这四个字改成“人工繁育”这四个字。第二,从目前看,整个法律是收紧了的,一个是公益性质的,一个是商业性质的,商业性质的收紧了,采取名录制,并且名录经常要变化。在收紧的同时好像又有点放宽,对于一些技术成熟、稳定的一些国家总体保护野生动物的品种,可以不按照野外野生动物的品种进行管理,所以目前分歧还是比较大。

包括三审稿之前,仍然有人在批评这一点是不科学,很不好的。后来我看,基本上也没有怎么做改动。但是,第一,人工繁育,无论是内容还是程序都是加强了的,包括内容上,比如动物福利。第二,程序方面,包括许可,有一些国家规定保护的野生动物,你不能做食品,做食品会有很多的法律后果。总体来看,监管是越来越规范,越来越严格。

严旬:

应该说我们国家改革开放以来,动物保护走过了几个历程。一开始我们是用野外的野生资源。随着我们国家的人口增加和经济快速发展,很多的资源已经不能满足我们国家所需要的,野外资源已经不能满足了。我们开始考虑,利用人工资源。现行的法律,就像刚才常老师说的,我们叫“人工驯养”,驯养的意思就是把野生的抓来以后,经过一段时间的驯化,变成人工饲养的,等等。现在这个法律改成“人工繁育”,强调的是我们不用野外的资源,而是用人工繁育的资源。同时,这么多年来我们在工作实践中也发现,人工繁育的野生动物,特别是老少边穷地区,是能够带动当地老百姓增收致富和精准扶贫的很多项目。因为大家知道,老百姓现在养猪可能不挣钱了,合理地、合法地养殖一些人工繁育的野生动物,会给他们带来很大的经济效益,同时也能够让他们摆脱生活上的负担。

新法通过的、更强调的是人工繁育的物种,它的子代和父本都是要经过人工繁育而来,而不是从野外抓来的。

中国网:

就是对人工繁育做了更明确、更细致的规定。说到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的管理问题,其中也包括狩猎的管理,这就离不开地方政府需要尽到一些责任。想请问一下严总,在新的法律当中,是否增加了一些内容,去明确地方政府的责任呢?

严旬:

应当说新法中间对一些物种的管理增加了很多新的条款。比如说种源调控,这是新加入的词。为什么加入这个词呢?就是有一些物种已经濒危了,我们要禁止从野外捕捉,要保护它的栖息地,保护它的种群,让它能够繁衍生息,壮大种群。当这个物种多了怎么办?

举两个例子,第一是藏羚羊。大家知道藏羚羊生活在我们国家的青海、西藏和新疆这些高原地区,它号称“高原精灵”。由于(藏羚羊皮毛)非常暴利,这个种群遭到很大的破坏,数量曾经一度只是9万头。经过我们这么多年来的不懈努力,这个种群恢复得很快,现在总体上这三省区藏羚羊的种群数量已经达到了23万--25万只。这次我去青海调研,有一些地方已经说,藏羚羊的数量已经对局部的天然草场造成压力,要是不控制这个种群的话,它有可能会出现疾病,会大批死亡,这样对这个种群是不好的。

严旬:

还有一个物种,就是野猪。野猪这几年我们国家进行了大规模的植树造林、工程造林,植被恢复很快,野猪的天敌又少了,野猪泛滥成灾。很多地方的老百姓都反映,他们的庄稼地都遭到了野猪的破坏。对这个物种怎么管理,应当说新的法律里面种群调控提出来以后,我们可以采取不同的措施来对这个物种进行控制,这也是国际上通行的一种做法。

谈到狩猎,不是说为了打动物而打动物。不管是美国也好,加拿大也好,或者欧洲这些国家,都有狩猎的概念。这个概念也不是说我去为了打动物好玩而去打动物,都是一种野生动物管理的措施。当种群高的时候,我们要适当地把它减下来;当种群少的时候,我们采取措施让它种群恢复。所以在管理野生动物方面,要利用不同的科学概念来管理。

中国网:

可见野生动物的保护要因地制宜,还要因时制宜,不同的阶段、不同的情况是不一样的。

常纪文:

狩猎,包括调剂式的狩猎,还有一种商业性的狩猎。但无论是哪一种狩猎,它最后都是调节数量。现在社会关心的是商业性的狩猎,说是允许很多老百姓自己拿着枪去打。很多地方政府知道,野猪多的时候,组织一些狩猎队,集中把野猪消灭一部分。

但是现在还有运动式的狩猎,这怎么处理?目前我们国家的立法,包括新的野生动物保护法也不是很明确,所以下一步看看是不是要制定有关的实施细则或者条例予以明确。还有一个狩猎权能不能拍卖的问题,比如我这个地方(野生动物)多了,从数量上多了500头野猪,能不能把它的指标拍卖?社会中谁出价高让谁来打,是不是向国际社会开放?目前还值得进一步研究。

中国网:

可能在下一次的修订当中我们就会看到新的进展了。一段时间以来,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也引起了很大争议,一些人认为应该取消,也有一些人认为应该保留。两位老师怎么看待这个问题?

严旬:

应该说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是本法给地方人民政府的权力,因为我们国家很大,每个省区自然地貌都不一样,分布的野生动物种类也不一样。就像我刚才举的例子,藏羚羊就在青海、新疆和西藏,可能大象就分布在云南省。不同的地方除了国家层面设立的重点保护物种名录以外,地方为了保护它区域或局部地区的一些物种,也可以提出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有一些地方都有的,国家还要建立一个兜底的,就是我们说的具有生态、科学和社会价值的“三有”名录。这“三有”名录也很大,把国家重点和地方重点,还有“三有”名录中的动物都保护起来,应当说对我们国家的野生动物资源保护是一种进步。

常纪文:

地方的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的制定,从两个方面来看是非常必要的。

第一,原则性和灵活性。有一些品种是区域性的,所以有必要,国家名录不一定有,地方有必要去制定。

第二,这部法律有一个亮点,就是简政放权,有一些原来由国家林业主管部门行使的权力下放到省一级的林业主管部门了,你把权力下放了、责任下放了,你必须给他一定的手段,所以包括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的制定,也得继续来行使,这样有利于地方发挥它们的作用。

还有一点,野生动物保护法里面还有独特的法律责任——引咎辞职,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包括一些地方的县长、副县长,市长、副市长,工作没有做好,野生动物大量被盗猎或者死亡,可能要引咎辞职的,所以给他们责任,同时也给他们权力,包括其它的一些权力。

   上一页   1   2   3   下一页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