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医保合并是否会减轻农民的就医负担?

发布时间: 2016-01-21 09:42:47  |  来源: 中国发展门户网  |  作者: 辛闻  |  责任编辑: 王虔
关键词: 城乡居民医保合 农村居民 国家卫生计生委

中国发展门户网讯 在过去60多年中,我国医疗保障制度数经变革。目前,中国全民医疗保障体系已基本形成,覆盖人口超过13亿。近日,国务院印发《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对于我国9亿农村居民而言,城乡居民医保合并后,对他们将带来哪些影响?是否会带来待遇的改善,减轻农民的就医负担?中国医疗保险研究会副会长、研究员吴光。国家卫生计生委、卫生发展研究中心医疗保障制度研究室副主任、副研究员顾雪非做客中国网中国访谈,接受了记者的专访。

吴光认为,整合以后对广大农民的待遇多多少少有一些改善。首先体现在服务包会比原来扩大。服务包包括医疗保险可以纳入的报销范围及目录,像我说的在住院、门诊和病种间,会就高不就低,目录就宽不就窄,等等。

第二,这次整合同时提出了提升统筹层次的要求。原来在很多地方新农合统筹层次是县级为主,包括居民医保也有少量是县级统筹,下一阶段整合以后要走向地级统筹,基金在地级范围内进行调剂,同时意味着老百姓就医选择范围也会从县级扩大到地市级。到地级城市就医仍然执行本统筹地区的报销政策。所以,农民就医包括一部分城镇居民就医范围比原来扩大了,这也是一种待遇的改善,他可以享受一些更好的医疗服务。当然这会带来就医流动性太大的问题,要结合分级诊疗,文件对此也有相应的规定,关于减轻农民就医负担这件事要辩证看。随着就医选择范围扩大,农民个人就医负担不一定是减轻,说不定还比原来高。他如果在县以及乡镇医院就医享受比较高的报销比例,但如果到了地级市、更大城市、更高级别的三级医院就要享受三级医院的报销比例,所以这是一种双刃剑,不一定是直接带来就医负担的降低。他可以享受更好的服务,同时也要掏更多自付的费用,因为医保政策规定,三级医院的报销比例低于二级,二级低于一级。

顾雪非认为用一句话来说,应该是农民就医选择更多了。在统筹区域内,过去叫做异地就医,现在不叫做异地了。另外《意见》也提出了,将来会进一步加强门诊待遇,现在我们主要是住院待遇比较高,门诊报销比例相对低一些。通过这样逐步的提高门诊待遇,就可以减少一些不必要的住院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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