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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1月8日讯(记者 肖冰)年末岁首是工资拖欠问题的高发期,也是这一问题引发社会矛盾的敏感期。当前,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面临的形势严峻,任务艰巨。1月8日中华全国总工会新闻中心召开新闻通气会,全总新闻发言人、宣教部部长王晓峰介绍了保障农民工工资报酬权益的相关工作。
王晓峰表示,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去年12月30日专门印发了《关于促进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通知》,要求各级工会充分认识当前解决工资拖欠问题的重要性,以“三严三实”的精神,把解决拖欠工资问题作为当前工作的重点。
切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报酬权益。以农民工集中的采掘、制造、运输、餐饮等行业为重点推行工资集体协商,推动全国28个地区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平均增幅13%左右;积极参与并推动工资清欠相关政策文件尽快出台,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在建筑施工、加工制造等行业建立欠薪报告和黑名单制度,设立工资保证金;大力推行劳动法律监督建议书和意见书“两书”制度以及重大典型劳动违法案件曝光、公开谴责制度。2015年8月,全国总工会向社会公布了10起拖欠劳动报酬典型案件,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王晓峰着重介绍山西省总工会开展“农民工有困难找工会,拿不到工资找工会”的情况。2013年年底以来,山西省总工会要求每个市建立100万元以上,县(市)建立20万元以上专项周转金,其中50%由工会筹资,50%由市、县财政拨付,市、县总工会开设专户管理,应急资金专户出现缺口时由同级工会与财政部门共同筹措,确保救助金的来源。目前,山西省周转金总额已达1.5亿元,其中省总工会有1亿元。
山西全省县级以上工会设立农民工讨薪应急救助周转资金,在发生工资拖欠时,如果农民工有明确单位和正式劳动合同,经追讨一时无法兑现的,工会就启用专项资金,按工资合同金额的50%—70%先行垫付,再由工会组织代表农民工向欠薪单位追讨。
截至去年12月31日,山西全省工会共直接处理工资拖欠案件914起,涉及农民工21664人,追回欠薪15838.48万元,三级工会使用周转金垫付工资415.64万元,促进了劳动关系和谐和职工队伍稳定,带动了工会服务职工工作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