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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日,国家能源局官网发布加快贫困地区能源开发建设推进脱贫攻坚实施意见的通知,为贯彻落实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能源开发建设在脱贫攻坚战中的基础性作用,促进贫困地区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同步迈向小康社会。
实施意见主要目标提出,到2020年,全国农村地区能源普遍服务水平显著提高,贫困地区电力普遍服务水平基本达到目前本省(区、市)平均水平;基本实现农村动力电全覆盖;完成200万建档立卡贫困户光伏扶贫项目建设。甘肃省通渭县、清水县摘掉贫困县帽子。
要继续实施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尽快完善和发布《关于实施第二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的意见》,加大中央投资力度,加快农村电网建设和城乡电力普遍服务均等化进程。实施西藏、四省藏区和新疆农村电网建设攻坚战、加快西部地区贫困县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加强东中部贫困地区农网改造升级、稳步推进农村电力投资多元化。
实施意见明确,要扩大光伏扶贫实施范围,在现有试点工作的基础上,继续扩大光伏扶贫的范围。在光照条件良好(年均利用小时数大于1100小时)的15个省(区)451个贫困县的3.57万个建档立卡贫困村范围内开展光伏扶贫工作。到2020年,实现200万建档立卡贫困户户均增收3000元以上的目标。
实施意见强调,将加大支持力度。继续细化光伏扶贫项目清单和需求测算,多渠道争取支持,扩大光伏扶贫项目资金来源。组织各省(区)以县为单位编制光伏扶贫实施方案,按程序报批后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