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建议以信息公开堵上垃圾处理“伪无害化”后门

发布时间: 2015-12-28 14:54:10  |  来源: 中国发展门户网  |  作者: 焦梦  |  责任编辑: 焦梦
关键词: 垃圾处理 报告 建议 生活垃圾 成本

中国发展门户网讯 12月28日,《“十三五”期间我国城市生活垃圾管理目标和管理模式建议》(以下简称“建议”)正式在中国人民大学发布。该“建议”由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研究员、环境学院宋国君教授领衔的研究组完成。宋国君强调应尽快实施针对垃圾填埋场和垃圾焚烧发电厂的排污许可证制度,并通过全面的信息公开堵上垃圾处理“伪无害化”的后门。

报告称我国城市生活垃圾产生量逐年增加,1979年,全国城市生活垃圾清运量为2508万吨,2014年增长至17860万吨,增长了7.12倍,垃圾围城问题刻不容缓,然而我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长期试点,却一直没有明显进展。宋国君教授在介绍报告的主要发现时表示,全面的信息公开能够迫使垃圾处理机构晒出“成本账”,如果真实成本高于目前的数字,就会倒逼垃圾分类的实施。

报告指出,“十二五”期间,我国生活垃圾管理规划重点是垃圾的无害化,但未提及达标排放,对减量化、资源化仅提出了原则性、试点性的措施,目标保守、缺乏量化,整体未涉及低成本化目标,也没有针对各个城市设置目标,但目前我国垃圾管理的现状不容乐观。

报告建议国家为每个城市制定量化的“十三五”城市生活垃圾管理目标:无害化目标制定的原则是,省会城市和直辖市、2013年无害化处理率已经达到90%及以上的城市在“十三五”结束时均要实现100%无害化处理,2013年在80%及以上的城市,“十三五”应达到95%,其余城市均应达到85%;减量化目标制定的原则是,“十三五”末期,省会和直辖市的人均垃圾日清运量应不超过0.65千克,其他城市则不应超过0.8千克;资源化目标制定的原则是,参照减量目标,制定资源综合回收利用目标,且各城市资源综合回收利用率不低于30%,并在信息统计体系基础上制定分品种的可量化目标;低成本化目标的原则是建立全过程的社会成本统计体系,并公开生活垃圾管理成本信息。

为了实现以上目标,建议提出要转变政府职能,建立基于“四化”目标的城市生活垃圾管理模式,并详述了管理模式包含的政策建议,包括强制源头分类、建立资源回收基金、加快推进生活垃圾管理领域的特许经营、加快推进焚烧厂和填埋场实施排污许可证制度,及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

中国人民大学副校长洪大用为报告撰写前言,对评估结论和建议内容进行肯定,期望在全社会的共识下,“十三五”时期我国城市生活垃圾管理能够取得明显进展,并希望研究组继续努力,通过更为精细的研究和制度设计工作,推动我国城市生活垃圾管理能力和水平的持续改进,促进全社会关注并解决垃圾污染问题,为建设生态文明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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