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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社北京12月24日电 (记者 李晓喻)由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24日正式对社会公布,意味着中国新一轮税收征管体制改革拉开大幕。
中国现行国税、地税机构分设的征管体制建立于1994年。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王军对记者指出,这套体制目前出现了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如职责不够清晰、执法不够统一、办税不够便利等。此次改革的首要目的,就是以问题为导向,破解税收征管工作中的“瓶颈”制约,更好服务纳税人和经济发展。
方案提出,到2020年要建成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相匹配的现代税收征管体制,降低征纳成本,提高征管效率,增强税法遵从度和纳税人满意度。
根据方案,此次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包括六大主要任务:理顺征管职责划分,创新纳税服务机制,转变征收管理方式,深度参与国际合作,优化税务组织体系,构建税收共治格局,共31项具体改革事项。
在理顺征管职责划分上,方案明确,要合理划分国税、地税征管职责,中央税由国税部门征收,地方税由地税部门征收,国税、地税部门可相互委托代征有关税收。
针对如何创新纳税服务机制,方案提出,要制定实施“互联网 税务”行动计划,2017年基本实现网上办税。同时,还要完善限时办结、预约办税、24小时自助办税等便民服务机制,让纳税人少跑腿、少费时、少花钱,享有更便捷经济的服务。
就如何转变征收管理方式,方案提出,要提升大企业税收管理层级,对重点税源企业每5年随机轮查一遍,并构建以高收入者为重点的自然人税收管理体系。
官方还明确,要积极参与国际税收规则制定,严厉打击国际逃避税,加大反避税调查力度,对跨国避税、企业“灰色利润”零容忍,到2017年建立健全跨国企业税收监控机制。
王军表示,该项改革将分步有序推进,2016年上半年开展局部试点,下半年扩大试点,2017年基本到位,2018年至2020年全面提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