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十七项制度供给唤醒农村

发布时间: 2015-12-22 10:33:40  |  来源: 中国发展门户网  |  作者: 彭真怀  |  责任编辑: 方青
关键词: 农业 农村 农作物 农民 创业 土地承包

201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和涉农部委办局,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突出问题和明显短板,回应农民、农业和农村期盼,接连出台了十七项重大战略和重要举措,对破解农业发展难题、增强农村发展动力、厚植农民发展优势具有重大指导意义。

(一) 2月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的若干意见》。围绕促进农民增收,加大惠农政策力度。围绕城乡发展一体化,深入推进新农村建设。围绕增添农村发展活力,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围绕做好“三农”工作,加强农村法制建设。

(二) 2月4日,农业部关于扎实做好2015年农业农村经济工作的意见》。毫不放松抓好粮食生产,稳步推进农业结构调整。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科技运用水平,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完善强农惠农政策,加强农业法治建设。鼓励利用财政资金撬动金融保险支农,争取资金用于金融支农试点。

(三) 2月11日,农业部、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财政部、国土部、国务院法制办、国家档案局《关于认真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意见》。用5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2015年在3个整省和27个整县试点的基础上,再选择江苏、江西、湖北、湖南、甘肃、宁夏、吉林、贵州、河南等9个省(区)开展整省试点。其他省(区、市)根据本地情况,扩大开展以县为单位的整体试点。

(四) 3月23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推动供销合作社由流通服务向全程农业社会化服务延伸,向全方位城乡社区服务拓展,加快形成综合性、规模化、可持续的为农服务体系,在农资供应、农产品流通、农村服务等重点领域和环节为农民提供便利实惠、安全优质的服务。

(五) 5月13日,财政部、农业部《关于调整完善农业三项补贴政策的指导意见》。在全国范围内调整20%的农资综合补贴资金,用于支持粮食适度规模经营。选择部分地区,开展农业“三项补贴”合并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试点。

(六) 5月28日,农业部、国家发改委、科技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环保部、水利部、国家林业局《全国农业可持续发展规划(2015-2030年)》。综合考虑各地农业资源承载力、环境容量、生态类型和发展基础等因素,全国划分为优化发展区、适度发展区和保护发展区等三大区域,因地制宜,梯次推进,分类施策。

(七) 6月2日,财政部《农业综合开发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指导意见》。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仓储及冷链物流设施,向乡镇和农村延伸生产营销网络。探索对农产品电子商务的支持政策,支持企业建立电子商务平台及信息化建设。发挥供销社优势,与农民开展合作式、订单式生产经营服务,搞好产销对接,农社对接。

(八) 6月17日,农业部《全国农产品产地市场纲要》、《中国农产品批发市场发展研究报告》。明确不同地区、不同产品三级市场体系(全国性、区域性、田头)的布局条件、布局依据和实现功能,要与现代农业体系发展相衔接;与农产品优势区域布局相衔接;与一二三产业发展相衔接;与推进农业品牌战略实施相衔接。

(九) 6月21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的意见》。支持农民工、大学生和退役士兵等人员返乡创业,通过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促就业,增收入,打开新型工业化、农业现代化、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协同发展新局面。

(十) 6月30日,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关于调整和完善农业综合开发扶持农业产业化发展相关政策的通知》。产业化经营项目,由省级农发机构组织项目申报和审核批复。专业大户、家庭农场、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可纳入产业化经营项目扶持范围,不受独立法人资格条件限制。单个财政补助项目,财政资金申请额度不高于自筹资金额度。单个贷款贴息项目,贷款额度一般不高于1亿元人民币。

(十—) 8月7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意见》。以发展多种形式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为核心,以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生产体系和产业体系为重点。把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作为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根本途径,着力转变农业经营方式、生产方式、资源利用方式和管理方式,推动农业发展由数量增长为主转向数量质量效益并重。

(十二) 8月17日,农业部《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推进行动的意见》。到2020年,力争全国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68%以上。其中,三大粮食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均达到80%以上。在主要农作物的优势生产区域内,建设500个左右率先基本实现生产全程机械化的示范县。在有条件的省份整省推进,率先基本实现全省(自治区、直辖市)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

(十三) 8月24日,国务院《关于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的指导意见》。按照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和经营权流转有关要求,深化农村金融改革创新,稳妥有序开展“两权”抵押贷款业务,有效盘活农村资源、资金、资产,增加农业生产中长期和规模化经营的资金投入,为稳步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提供经验和模式。

(十四) 8月28日,国务院《关于推进国内贸易流通现代化、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意见》。统筹规划,整合商务、供销、邮政等各方面资源,加强农村地区商业网点建设。加强对贫困地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和革命老区市场建设的支持,保障居民基本商业服务需要。以食用农产品、食品、药品以及其他对消费者生命健康有较大影响的商品为重点,利用物联网等信息技术建设来源可追、去向可查、责任可究的信息链条,逐步增加可追溯商品品种。

(十五) 9月1日,商务部、国土资源部、住建部、交通运输部、农业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供销合作总社《全国农产品市场体系发展规划》。在全国农产品生产、集散和消费集中区域,布局100个左右骨干农产品批发市场和8个市场集群,形成全国网与区域网相结合、公益性和市场化相结合、实体网与虚拟网相结合、批发网络与零售网络相结合的全国农产品市场体系。

(十六) 10月28日,农业部、共青团、人社部《关于开展农村青年创业富民行动的通知》。以促进农村青年创业就业、带动农民增收致富为目标,以农村青年为主体,以县(市)、乡(镇)为重点区域,支持农村青年创办领办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小微企业等市场主体,发展农村一二三产业,加强政策扶持、产业指导和创业服务,为推进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支撑。

(十七) 11月2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深化农村改革综合性实施方案》。到2020年,农村各类所有制经济尤其是农村集体资产所有权、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农民财产权的保护制度更加完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农业支持保护体系、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业科技创新体系、适合农业农村特点的农村金融体系更加健全,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基本建立,农村社会治理体系和农村基层组织制度更加完善,农民民主权利得到更好保障,农业农村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并加强,农村基层法治水平进一步提高,农业现代化水平和农民生活水平进一步提升,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更具活力。

尽管乡土中国正在经历千年未有之变局,但农村还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短板。人口多、底子薄、发展不平衡仍是基本国情,农村恰恰是这一基本国情的最大实际。农业基础稳固,农村和谐稳定,农民安居乐业,整个大局才有保障,各项工作才会主动,这就是为什么2015年接连出台十七项重大战略和重要举措的原因所在。在迈向现代化的进程中,农村不能掉队。在同心共筑中国梦的进程中,不能没有9亿农民的梦想构筑。有了红火的产业、美丽的家园、越来越鼓的腰包,有了各项权益的切实保障,农民才能在希望的田野上不断生长梦想,收获幸福。(彭真怀: 新常态智库研究院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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