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省公布2015年企业工资指导线 同比多持平或下调

发布时间: 2015-11-25 16:24:33  |  来源: 中国新闻网  |  作者: 李金磊  |  责任编辑: 王振红
关键词: 企业工资指导线 工资增长 工资集体协商 基准线 下线 企业自身 看上去很美 企业经营

工资指导线同比多持平或下调

记者梳理发现,与2014年相比,上述21个省份今年的企业工资指导线多为持平或下调。

以北上广为例,北京2015年工资增长基准线由去年的12%降为10.5%,下线由去年的4.5%降为3.5%,上线为16%,与去年持平;上海2015年基准线为10%,较去年下降2个百分点,上线为16%,与去年持平,下线为4%,较2014年下降1个百分点;广东2015年基准线为8.5%,较去年下降0.5个百分点;上线为12.5%,较去年下降1.5个百分点;下线为零增长或负增长,而去年下线为3%。

各地工资指导线为何多为持平或下调?云南省的解读较有代表性。云南省2015年企业工资增长上线为17%、基准线为10%、下线为3%,分别比 2014年低1%、2%、1%,对此,云南人社厅表示,云南省2015年整体经济下行压力较大,企业经营和发展压力较大,政府促就业、稳增长压力较大;同时,云南省2015年度GDP、劳动生产率、消费价格指数等宏观经济发展调控目标均明显低于2014年。

多地明确企业不涨工资不能评奖

由于企业工资指导线并不具有强制约束力,所以在各地工资指导线公布后,不少网友认为,工资指导线只是“看上去很美”,自己的工资并未在规定幅度内上涨。

记者注意到,为了增强工资指导线的约束力,一些地方明确将工资指导线与企业评奖挂钩,不落实的企业将不能参与评奖。

例如,吉林省人社厅表示,各用人单位要优先保证普通职工尤其是一线职工和农民工的工资增长。对不开展工资集体协商、不按规定落实工资指导线的企业,不得参加县级以上先进企业评选,不能被评选为诚信企业和劳动关系和谐单位,其企业法人代表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参加先进个人评选。

陕西省人社厅也提出,对有效益却故意不增加职工工资的企业,要予以通报、取消评选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等相关称号的资格,其企业负责人不得参加劳动模范等先进称号的评选,国有企业高管人员不得兑现绩效年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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