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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2月15日,18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代表在印尼巴厘岛通过了“巴厘岛路线图”,启动了当前的“双轨制”谈判,分别是《公约》下的长期合作特设工作组谈判和《京都议定书》特设工作组谈判。
“巴厘路线图”开创的气候谈判双轨制谈判路径,即将谈判分为不同语境下的两个部分:就《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下广泛国家的合作行动进行的谈判,和就《京都议定书》下确定的发达国家和转型国家(附件-国家)制定第二承诺期减排义务的谈判。同时增设两个特设工作组:《公约》下的长效合作行动(LCA)和《京都议定书》下的附件-国家继续减排承诺(KP)。
“巴厘路线图”的诞生,为2012年《京都议定书》第一承诺期到期后的温室气体减排谈判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