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1997年通过,并于2005年正式生效的《京都议定书》,首次以法律文件的形式规定了缔约方国家(主要为发达国家)在2008年至2012年的承诺期内应在1990年水平基础上减少温室气体排放量5.2%,此为议定书的第一承诺期,并即将于2012年12月截止。
2013年,按照《京都议定书》条约规定,对缔约国在第一承诺期内的排放报告进行第一次评估;2014年,联合国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PCC)第五次报告推出;2015年,发展中国家在2020年后的减排义务可能排上谈判议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