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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北京11月17日电(吕春荣)随着网购时代来临,中国快递业进入高速发展期。其中2014年全国快件量突破146亿件,跃居世界第一。量提升了,质该如何保障?为促进和规范快递业健康发展,加强对快递市场的监管,国务院法制办16日起就《快递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拟就快件和用户安全等作出诸多规定。中新网记者梳理出其中7条与民众息息相关的条文。
随着“双十一”全民网购狂欢节落下帷幕,快递物流业迎来派送高峰。图为11月16日,山西太原国贸大厦附近,多家快递企业的快递人员在此扎堆分发快递,一名女白领收到多份快递十分喜悦。张云摄
收寄件人应当实名登记
——“梅长苏”快递最高或被罚1万
【规定】
用户交寄快件,应当如实填写快递运单。快递运单应当包括寄件人、收件人姓名或者单位名称等身份信息、地址、联系电话,以及寄递物品的名称、性质、数量。
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收寄快件时未核对快递运单信息,或者快递运单信息填写不完整、不实仍予收寄,情节严重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解读】
记者注意到,早在11月1日,快递实名制已在全国全面实施,但效果并不明显。实施不久,“流川枫”、“梅长苏”等奇葩姓名快递仍可肆意游走,“快递实名制”也遭遇挑战。北京交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王耀球向中新网记者表示,企业的忧虑,民众的担心,是当前“快递实名制”遇冷的主要原因。而未来规定若能如此细化,处罚风险势必让企业更加专注落实,那么,“快递实名制”真正落地将更容易。
快递一律要验视
——将有效避免“毒快递”“炸弹包裹”
【规定】
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收寄快件、验视内件后,应当按照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的规定在快件运单上作出验视标识;用户拒绝验视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不得收寄。
【解读】
早在不久前,中央综治办、公安部等15部门决定,从10月22日起到2016年3月底,要求寄递物流行业全面落实寄运物品先验视后封箱、寄递物流活动实名登记、邮件快件X光机安检三项制度。王耀球表示,验视快递是对消费者负责,可以有效防止假冒伪劣流通到市场,同时也有效避免“毒快递”、“炸弹包裹”等违禁物品威胁公共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