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符合标准扶贫对象已停止享受政策

发布时间: 2015-10-12 11:40:15  |  来源: 人民网  |  作者: 庞革平、谢振华  |  责任编辑: 魏博
关键词: 扶贫政策 扶贫工作 扶贫资金 马山县 扶贫办

人民网南宁10月11日电 (记者庞革平、谢振华)近日,媒体报道广西马山县“3119人不符合扶贫建档立卡标准,非贫困对象享受扶贫政策”。记者11日在马山县调查采访获悉:这3119人中,超过贫困线标准、不符合建档立卡条件的3048人,已于2015年9月全面停止享受扶贫政策待遇。该县已对县扶贫办、县财政局、县民政局等单位12名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对于马山县精准扶贫工作推进不力的问题,广西壮族自治区领导高度重视。10月10日,自治区政府副秘书长、自治区扶贫办主任蒋家柏率领广西扶贫办工作组赶到马山县督促整改,要求尽快追缴违规发放的扶贫资金,对滞留的项目资金要抓紧实施和兑现。

经核查,3119人是2014年7—8月份建档立卡时确定的贫困户,其中3003人未享受过任何资金扶持,有116人享受了扶贫政策,共计资金35.06万元。116人中有52人违规享受扶贫资金9.45万元(35人贷款发展种养业,享受扶贫小额贷款贴息2.48万元;2人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资金1.07万元;15人享受农村低保5.9万元)。对于违规发放的9.45万元扶贫资金,马山县正在全力追缴。已超过贫困线标准的3048人,已于今年9月全部停止其享受扶贫政策。

在切实加强整改的基础上,马山县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县纪检监察部门已成立调查核实组,对县扶贫办、县财政局、县民政局等单位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据了解,今年年初以来,针对扶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马山县已先后对县扶贫办原主任陆剑,原副主任潘学康、蓝旺,副主任科员韦政民履职不力、失职渎职等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对于涉嫌违法犯罪人员已移送司法机关。

与此同时,马山县还结合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完善扶贫工作长效机制。近期,马山县已下派了44名贫困村扶贫专干,成立了县级扶贫信息管理中心,已研究决定成立各乡(镇)扶贫工作站,进一步充实扶贫工作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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