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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署10月8日发布的公告显示,广西壮族自治区马山县等个别地区落实精准扶贫工作不到位,扶贫资金未及时拨付或违规认定扶贫对象。审计发现,在马山县认定的扶贫对象中,有3119人不符合扶贫建档立卡标准,其中有343人属于财政供养人员,有2454人购买了2645辆汽车,43人在县城购买商品房或自建住房,439人为个体工商户或经营公司。(10月8日新华社)
马山县是国家级贫困县,贫困人口众多,然而就是这样的一个国家级贫困县,认定的扶贫对象里,就查出有3000多人不符标准。当地政府不把真正需要帮扶的贫困群体作为扶贫对象,却对这些可能不仅早已脱贫,甚至早就迈入富有阶层的人“扶贫”,这不会是简单的失职、渎职,背后恐怕有隐情,有利益输送。
据报道,为完成上级下达的任务,该县2014年度将人均纯收入低于国家农村扶贫标准2736元的608户、2272人认定为脱贫,占脱贫户数的9.10%、脱贫人数的8.90%。一边是违规将低于国家农村扶贫标准的真正贫困户认定为脱贫;一边却又将有城市住宅、有汽车、或身份为公务员、老板等认定为扶贫对象。也就是将更多的扶贫指标分派给了有钱、有权人,挤占了贫困群体的指标,又为了政绩,把国家认定的农村扶贫标准再降低,将更多的穷人排除到扶贫对象之外,是对穷人权利的双重剥夺。
截至7月底,该县财政扶贫资金专户结转结余9234.14万元,占该县2014年度公共财政收入的43.73%,其中2014年及以前年度结转结余资金7056.14万元,这导致了多个产业扶贫开发项目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推进缓慢。扶贫资金没有用在刀刃上,还大量结转结余,严重影响了扶贫政策实施效果。
该县的做法,并非个案。中国社科院曾发布社会保障绿皮书认为,在已经获得低保救助的非贫困群体中,大多数是收入水平略高于扶贫标准的边缘贫困群体,但大多数边缘贫困群体并未享受低保救助。贫困群体是弱势群体,他们往往没有权力资源,没有关系,在暗箱操作之下,本来是国家政策对他们的扶助,却成了有钱有权者的囊中物。
对扶贫这类惠民政策的“最后一公里”,需要对经管权力实施全方位的监管,还要请公众监督,让低保发放等惠民政策变得公开透明,对每一起错保漏保案件都要严肃追责,建立健全追责机制,更要彻查错保漏保原因,如果是在认定上存在制度漏洞,让一些人钻了空子,就要赶紧补牢漏洞;如果存在利益输送,存在腐败现象,则要对腐败分子严惩不贷。要落实精准扶贫工作,做到应保尽保,将扶贫资金用在刀刃上,不能让贫困群体的救命钱,变成了既得利益者的口中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