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百多万户企业因未公示信用信息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发布时间: 2015-10-09 17:58:07  |  来源: 中国发展门户网  |  作者: 辛闻  |  责任编辑: 魏博
关键词: 企业信用信息 企业登记 公示范围 农民专业合作社 企业名单

中国网10月9日讯 国新办9日上午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刘玉亭介绍,截至目前,全国工商部门公示了2154.51万户企业的登记备案信息,1219.03万户和1482.49万户企业公示了2013、2014年度报告信息。313.58万户企业因未履行公示义务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其中5.86万户企业因被有关部门或金融机构联动响应实施限制后,又通过系统履行了公示义务,“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格局初步形成。截至2015年8月31日,公示即时信息的企业297.17万户,企业共公示即时信息627.25万条。系统累计访问量37.22亿人次,系统累计查询量16.53亿人次。

据刘玉亭介绍,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是工商部门依据国务院《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和《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的规定建立的,用于公示企业信用信息的系统,是国家社会信用信息平台的一部分。公示系统的主要功能是:工商部门通过公示系统,公示企业登记注册、备案、动产抵押登记、股权出质登记、行政处罚、抽查结果、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等信息;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公示系统,按时报送年度报告信息、即时信息;社会公众通过公示系统查看公示信息,发现问题后可以到工商部门要求更正或进行举报。

实质上,公示系统也是工商部门增加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供给,营造统一开放、公平诚信、竞争有序市场环境的重要举措。工商部门进行登记注册最重要的社会功能就是信息公示,企业通过登记注册向社会明示其经营范围、住所、法定代表人等信息,以方便交易相对人和其他市场主体与其开展交易和竞争。商事制度改革使企业登记的功能回归了本义,特别是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扩大了公示范围,还进一步丰富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便于社会各方特别是利益相关方直接监督。同时,公示系统还将实现对小微企业相关扶持政策信息的集中公示,为建立起支持小微企业的信息互联互通机制打好基础,为创新创业搭建高效便利的服务平台。

目前,各地建设的公示系统运行平稳,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都可以免费登录查询企业登记信息和年报信息,社会各方面对公示系统高度关注,系统的访问查询量持续增加。市场主体自主公示信息的积极性、主动性逐步增强。公示系统被社会广泛应用,为律师、中介组织、征信机构等中介机构从事相关业务提供了大量企业信息,政府部门在履职过程中也开始使用企业公示信息开展部门联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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