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遏制“城市病”蔓延?五方面着力

发布时间: 2015-09-09 13:45:49  |  来源: 中国发展门户网  |  作者: 王振红  |  责任编辑: 王振红
关键词: 发展访谈 中央党校 向春玲 城市病 城镇化进程 城镇化 人口 环境 大城市病 交通

如何遏制“城市病”蔓延?五方面着力

中国网/中国发展门户网讯 (记者王振红)近年来,中国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城市功能网络化与郊区城镇化的趋势愈发明显。与此同时,也带来了一些负面影响,出现了人口膨胀、交通拥堵、环境恶化以及缺乏产业支撑等一系列问题。由此产生的矛盾和冲突严重影响了新型城镇化的进一步推进。中央党校科社部教授向春玲指出,“城市病”是城镇化过程中出现的必然现象,是城镇化发展过程中的问题,快速城镇化过程必然伴随有“城市病”。但是,“城市病”并非不可以治理,随着城镇化的继续推进,随着城市居民需求的不断上升,城市发展必然实现由规模扩张向质量提升转型。2014年国家出台了《新型城镇化规划》,提出坚持走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道路,推进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因此,医治“城市病”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理念,以新型城镇化发展和科学的城市规划减少“城市病”,以制度改革和城市体系的协调发展克服“城市病”,以有效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医治“城市病”。

如何遏制“城市病”继续蔓延?向春玲指出要从以下几方面着力:

第一,城镇化发展要以人为本。城市是人建造起来的,人是城市的主体。亚里士多德曾说过,人们之所以愿意来到城市,是为了生活得更美好。因此,城市的发展,必须是以人为本的发展。就是要克服以往城镇化过程中存在的见物不见人的发展方式。“以人为本”,就是以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谋发展、促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经济、政治和文化权益,让发展的成果惠及全体人民。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实现“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是当前改善民生的重点和目标,是城镇化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特别是改善城市弱势群体包括进城农民的生存状况,从某种程度上可以避免两极分化,避免西方式贫民窟的出现。

第二,城镇化发展要有科学的城市规划。一个城市要建设发展成什么样子,关键取决于城市规划,规划得好,才能建设得好,管理得好。现在交通拥挤等许多“城市病”实质上都是缺乏规划或规划不当造成的。做好城市规划需要在城市功能定位上下功夫;要在城市区域布局上下功夫;要在产业支撑上下功夫;要在建筑风格上下功夫。总结国际许多特大型城市规划管理的经验和教训,城市规划还应当完善周边区域功能,尽量减少 “钟摆式”通勤;城市规划应当疏散主城区功能,尽量减少人流、物流在中心城区的高度集中;应当按照人口比例等合理配置公共资源,促进公共服务资源均等化。

第三,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 治理“城市病”不能只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而应统筹规划、合理布局,从源头上减少“城市病”的发病率。中国人口众多,不能走西方发达国家大城市发展的道路。中国城镇化应该是大中小城市和城镇协调发展的道路,即以大城市为依托,以中小城市为重点,逐步形成辐射作用大的城市群,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政府财政要加大对中小城市的投入,通过对中小城市和城镇基础设施的改善、城市建设的加快,努力实现全国各地大中小城市与小城镇的均衡发展。总之,如果全国各地的中小城市都发展起来了,新农村建设好了,每个中国人的家乡都得到好的发展,就不会有那么多的人会离乡背井投奔大城市,这样分散了人口向特大城市的流动,中国的“城市病”才会得到有效的控制。

第四,全面深化城镇化的制度改革。户籍制度、土地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是当前制约中国城镇化健康发展的制度障碍,也是中国进城农民不能真正融入城市社会、形成半城市化状态的主要原因。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全面深化改革,在中国城镇化发展进程中,我们也需要破除制约城镇化健康发展的制度障碍,建立与中国现阶段城镇化发展相适应的制度框架。 首先,“加快户籍制度改革,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有序放开中等城市落户限制,合理确定大城市落户条件”;其次,改革现有的土地制度,对于进城农民有稳定的工作和生活来源而又不愿意种地的农民,允许其对土地的处置权,以摆脱土地的束缚,从而,在土地流转中获得一定的收益,实现农民体面地进城;再次,建立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均等化制度。政府向进城农民提供与市民同等的就业、住房、子女上学、就医等公共服务和各种福利,积极帮助进城农民在城市安家乐户,尽快实现进城农民的市民化;最后,加快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在各级城市要大规模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加快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棚户区改造住房等建设,解决好低收入群众包括长期生活在城市的农民工的住房困难问题。同时,推动中低价位、中小套型等普通商品房供应,规范发展住房市场,抑制房价过快上涨,满足不同层次居民住房需求,以此,降低农民进城的成本,避免早期西方国家和目前一些发展中国家出现的“贫民窟”问题。

第五,建设绿色宜居城市。党的十八大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并首次提出“美丽中国”作为未来生态文明建设的宏伟目标,这也需要在城镇化发展中,着力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建设一个个的“美丽城市”。因此,在经济上,需要改变以往粗放的经济增长方式,积极推进企业节能减排,走新型的工业化道路,建设低碳生态城市;在市政建设与管理上, 加强城市水、电、气、路、热等市政公用设施的建设, 通过合理规划对污染源进行了调整和治理,改善城市的生活环境;在解决交通问题方面,积极实行“公交优先”,发展轨道交通,减少汽车尾气的排放量,减少大气污染,改善空气质量;在对干部的考核问题上,改变过去以GDP来考核城市和干部,提倡用绿色发展的考核指标;提高城市居民的环境保护意识和责任意识,改变居民原来不环保的生活方式和习惯,减少生活垃圾等带来的污染。通过这些措施,不断提高城市生态空间的人口承载力与城市基础设施的人口承载力,在我们的城市中,重建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

向春玲认为,中国“城市病”现象,已经引起了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吸取以往城镇化发展中的教训,采取了很多的防范措施,一些“城市病”已经得到治理。中国虽然处于快速的城镇化进程之中,但有只要我们吸取以往城镇化发展中的教训,吸收西方城市病治理的经验,中国的城镇化一定会少走许多弯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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