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发布时间: 2015-09-07 08:47:23  |  来源: 中国发展门户网  |  作者: 国务院  |  责任编辑: 王虔
关键词: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污染控制装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大气污染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 江海直达船舶 洁净型煤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 三十一 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5年8月29日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公布,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习近平

                                                               2015年8月29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1987年9月5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1995年8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

《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决定》修正

2000年4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次修订

2015年8月29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次修订)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大气污染防治标准和限期达标规划

第三章 大气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

第四章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第一节 燃煤和其他能源污染防治

第二节 工业污染防治

第三节 机动车船等污染防治

第四节 扬尘污染防治

第五节 农业和其他污染防治

第五章 重点区域大气污染联合防治

第六章 重污染天气应对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章 附  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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