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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发展门户网讯 (王小明) 要打破环境问题的穹顶,从来不是任何一方面的努力能解决的。必须依靠政策、市场和社会三个层面联合起来共同努力,最终形成以法律法规为指导、市场手段为调节,让企业和大众积极参与,才能真正有所突破。为此,记者采访了中国人民大学环境政策与环境规划研究所所长宋国君教授。
宋国君认为政府作为国家的管理者,在应对环境问题上应该占据主导地位。但是要摆脱“消防员”的角色,更多的是在法制健全、监督指导方面做出努力。利用法律法规 “防患”为主,导入经济杠杆,用市场经济手段解决环境保护问题,减少类似“APEC蓝”式的强制性行政干预。充分调动和发挥社会化NGO组织的力量,领用NGO组织独特性,来整合商业企业和社会民众,让成为全社会共同参与环境治理和保护。政府应该从根源上制定相应的法律来指导行政部门、企业、国民及社会化NGO组织的市场行为和社会行为,变“让你做”为“你要做”。更加充分利用市场经济来调节环境保护
宋国君表示这些方面政府可以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例如,美国、日本、德国、瑞典等国家都有明确的排污许可制度。美国《清洁水法》《清洁空气法》分别规定了水污染物、空气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度。反观我国的排污许可证文本内容过于简单,无法核查,难以指导企业规范化管理,无法为政府核查提供充足依据。同时排污许可证要成为专业化管理模式,需要整合环评、统计、环保监察等内容,去掉重复规定,提高设计精准度,管理要求环保部门应该将力量集中起来,让专业的人去做专业的事,建立环保工程师制度,让工程师管理,走专业化道路。并且为了解决监管失灵问题,政府应该做到“上级部门”负责制。
宋国君举例表示,垃圾分类在国内已经试点了十多年了,目前还没有取得显著的成效。一些观点认为是国民素质阻碍了垃圾分类的实行,这种观点是非常不科学的。首先明确垃圾分类责任,政府是主导,是主要责任;国民是参与者,是次要责任。作为主导,政府要以强制性的法律法规为垃圾分类作为保障。其次,应健全与垃圾分类相对应的保障,从回收、运输、处理等相对应环节形成完整封闭式回收系统,引入经济杠杆使垃圾分类产生更高的经济效益,改变以往传统的填埋、焚烧等危害环境的处理方式。政府应该下更大决心,打破固有格局,明确细化监管部门职责,更透明、公开相应数据,加大处罚力度。此外,要做好引导和教育工作,让垃圾分类普及推广工作要更深入、更有针对性。
在政府之外,现在很多有社会责任感的企业和NGO组织也积极投身环保事业,这是非常好的发展趋势,环境保护本身就需要更多的社会化团体参与其中。有些人质疑企业在环保事业上盈利,这完全是没有道理的。宋国君认为,只要有利于环境改善,有益于社会,这样的企业越应该获得更多的支持,它们越壮大对我们的环境保护事业就更加有利。而NGO组织在身份上的独特性,决定了其应该成为环境保护不可或缺的参与者,像佳粹环境本身既是联合国环境署的合作组织具有国际型和专业性,又对国内实际环境问题具有深刻理解,应该成为政府、企业和国民联系的纽带,更好的协调,指导环境问题的社会化参与者。佳粹环境正在推进的“SUC可持续城市与社区”标准编制和项目试点这个项目,就准确的把握住了发展中国家城市社区建设与环境保护之间的关键问题,对中国乃至发展中国家有很大的指导和推广意义。
说到“SUC项目”,宋国君认为:“标准是重中之重,一定要做到‘接地气’和‘国际化’。‘接地气’就是说这个标准要充分考虑到中国乃至发展中国家的实际国情,要可实现。如果树一个做不到的目标,那是没有意义的。而‘国际化’就是除了整合国际的专家和资源编制标准、进行辅导之外,还应该要让标准本身能与国际标准接轨,至少有对接国际标准的基础。这样,标准才会对中国和广大发展中国家具有推动意义的作用。”
在“SUC项目”的推广上,宋国君表示应该好好地利用联合国环境署的资源,搭建一个涵盖全球各个领域的专业机构、顶级专家、研究人员和学者等在内的可交流的发展平台,做到资源整合,“要将‘SUC项目’建成模块化,品牌化,使其具备可复制性、可推广性。从而使更多发展中国家在发展城市社区的同时更好的兼顾环境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