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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2日,天津港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发生特大爆炸事故,据报道,截止17日9时,该事故已造成114人遇难,70多人失联,700多人受伤。如此重大的伤亡无不令国人震惊、愤怒和叹息,除了拷问和问责之声一浪高过一浪之外,当前更为紧迫的问题恐怕是对于事故是否会导致重大环境污染的担忧和恐惧。正所谓:“对死亡的恐惧比死亡本身更可怕”!
“前事不忘,后事之师”。之所以有这种挥之不去的担忧和恐惧,主要是源于此前一系列类似重大爆炸事件所引发的严重环境恶果而形成的惯性思维。据媒体报道,自2014年1月1日至今,我国已发生20起化工厂爆炸事故,且许多爆炸事故此生了环境污染。特别是2005年11月,中石油吉林石化分公司双苯厂因违规操作发生爆炸,除造成8人死亡、近70人受伤、数万群众紧急疏散的直接损失外,还间接导致了松花江重大水污染事件,致使哈尔滨等城市发生连续数日严重的“水危机”,沿岸数百万居民的生活受到影响,甚至对俄罗斯也构成了影响……
10年后的天津,又发生更为严重的危险品爆炸事故,人们油然而生地引发联想,到底什么类型的危险品发生了爆炸,会不会导致危害重大的环境污染?有关部门采取的环境应急措施是否切实有效?氰化物能不能彻底去除,会不会对当地构成水和土壤的污染?污染气体会不会飘到北京甚至更远的地方?
当然,令人欣慰的是,从突发环境事件的角度来看,此次天津港危险品爆炸事故与吉林石化双苯厂爆炸事故相比,无论是在爆炸场所还是应急处置等方面相比,均具有诸多显著的不同之处,从理论上看应不至于发生类似松花江水污染事件那样影响范围广、持续时间长的环境污染。
其一,两地的地形环境状况不同。吉林石化分公司地势较高,含有大量苯类污染物的消防污水顺势倾泻入旁边的松花江,造成了震惊中外的水污染事件。天津港瑞海公司处于地形平坦、土地开阔的天津港物流中心,且爆炸本身产生了巨大的土炕,形成了非人工的事故应急池,能大量容纳消防污水,有利于防止污水外流造成环境污染。
其二,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不同。吉林双苯长爆炸时,由于经验不足,只顾消防灭火,没有考虑和兼顾环境保护问题,顾此失彼,以致于直接将含有大量苯类污染物的消防污水排入了松花江,引发了严重的水污染事件。天津港危险品爆炸后,相关部门迅速出动了大量人力物力,及时采取了全方位的污染防治措施。譬如,组织防化部队和生产企业河北诚信有限责任公司来现场进行氰化钠的查找和搜索;组织专业技术人员,通过喷洒双氧水等方式来消解氰化钠,减少毒性;构筑围堰、封堵雨水外排口和污水排放口以防止污染物扩散,并对储存下来的污水进行专业处理;对成桶未损坏的氰化钠,予以及时清运、撤离等等。
据媒体报道,早在15日,氰化钠的储存位置就已确认,专业人员对氰化钠以及可能含有氰化钠的土壤进行了回收处理,从检测的数据看,没有发生氰化钠的大范围泄漏。对此,天津市环保局总工程师包景岭于16日表示,鉴于事故现场明火已基本扑灭,不可能再发生大规模爆炸,不用担心隔离区外的大气和居民饮用水受到影响,更不用担心氰化物的污染问题。
环保专家彭应登认为,鉴于天津滨海的火势已经基本控制,不可能再持续释放爆炸污染物,且渤海湾的风向一般为顺时针环流方式,容易把港区污染物往东北方向疏散出去,加之京津两地相距百余公里,即使刮东南风(近日主导风向为南风和西南风),天津爆炸事故也不会对北京的空气质量构成影响。
天津市副市长何树山也于17日表示,目前氰化钠基本上全部收集处理完毕,整个核心区和围堰的0.1平方公里到1公里内的所有区域,都已经经过了严密的搜寻和处理,周边的水域、河流的水质以及空气质量均处在标准范围内。目前,有关部门已将洒落在核心区的剧毒化学品以及周边两公里半径范围内的危化品搜寻清理完毕,预计17日之内可以把距爆炸点三公里半径范围内的危化品搜寻、清理完毕。此外,预计可在17日之内搜寻清理完毕被冲击到集装箱内的剧毒品。
然而,毕竟氰化钠是一种高度毒性的危险化学品,现有的清理和处置工作能否做到有效和彻底?除此以外,到底还有哪些化学品发生了爆炸,对水和大气构成哪些影响,目前也不是特别清晰。尤其需要提醒的是,如果发生降雨甚至阵雨怎么办,会不会发生严重的污染问题?
建议消防、环保等有关部门,借鉴国际经验,展开国际合作,继续科学采取切实有效的应急处置措施,以消除和减少有关环境隐患。与此同时,要严肃认真地展开较大范围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及时、真实、准确、全面地公布人民群众所普遍关心的大气、水体和土壤的环境质量监测数据。让谣言止于公开!让心灵归于安宁!(作者:杨朝霞 北京林业大学生态法研究中心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