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专家:不能一有安全事故就质疑环评

发布时间: 2015-08-14 15:46:25  |  来源: 中国发展门户网  |  作者: 魏博  |  责任编辑: 魏博
关键词: 安全事故 天津滨海新区爆炸 危险品仓库 环评 安评

    2015年12日23时30分左右,天津滨海新区开发区周边瑞海危险品仓库发生爆炸。爆炸喷发火球,同时引发周边企业二次爆炸,方圆数公里有强烈震感。这是8月13日拍摄的天津滨海新区开发区周边瑞海危险品仓库爆炸现场。图片来源:中国网图片库

中国网/中国发展门户网讯(记者 魏博)8月12日23时30分许,天津滨海新区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发生爆炸事故。根据天津市环境保护局监测结果,初步确定空气中弥漫的刺激性气味气体主要为甲苯、三氯甲烷、环氧乙烷。另据厂家反映,出事货场还存放着至少700多吨氰化钠,这些剧毒化学物分别装在木箱和铁桶中,让不足千米外的居民感到恐慌。

按照国家规定,危险品仓库应选在空旷地区、处于下风口,距离周围公共建筑物、交通干线至少一千米。一千米红线成为舆论的焦点,环评和安评被各大媒体推至风口浪尖。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环境资源法研究所所长王灿发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应该明确的是,天津爆炸事故是化学品安全事故,不是环境事故。现在一有安全事故,首先质疑环评,方向有点问题。应当首先质疑安评,安评与环评差不多,也要有资质的机构去做,要经政府部门审查通过。项目选址如果从环境影响方面来说,主要是涉及是否位于保护区,有大气污染的项目是否位于城市主导风向的上风向、排污水口是否在饮用水源地、是否符合城乡规划。而安评主要考虑与重要建筑物和居民区距离,应该有预防事故措施和事故应急措施。”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周珂认为,“舆论聚焦到环评上,从正面来看,大家关注安全事故发生后会不会产生环境问题,这对环保机构会形成压力,有积极影响;另一方面,出现任何问题都向环保、环评机构来追责,会忽视事故背后的深层原因,例如规划不合理等因素。新环保法出台后对环境方面的追责机制比较完善,比规划、安监等领域完备的多,不能因为环保的追责机制走到了前列,就把责任都追到环保部门。”

“现在的环评报告有些越界了,直接说不会发生事故,不会影响周围环境。媒体通常对环评了解比较多,对安评知之甚少,所以报道上很容易让环保部门被动。”王灿发表示。

为涉事企业提供安评的机构是天津中滨海盛卫生安全评价监测有限公司,本网财经记者致电天津中滨海盛公司总经理,对方以“正开会”为由拒绝回应。为其提供环评的机构为天津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记者也致电了该单位宣教处,电话一直无人接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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