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问天津爆炸事故:涉事企业环评是否真的合格

发布时间: 2015-08-14 15:09:06  |  来源: 中国青年报  |  作者: 刘星 何林璘  |  责任编辑: 魏博
关键词: 瑞海 环评 甲基磺酸 保税港区 爆炸事故

三问:危化品经营资质管理是否有漏洞

作为一家从事经营多种危险化学品业务的物流企业,瑞海公司的仓库中究竟有哪些物资,有多少存量至今尚不清楚,这直接影响到救援方案的选择。此外,瑞海公司是否有资质从事经营危险化学品也引发广泛质疑。

根据国家标准《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及《危险货物品名表》可知,危险货物共有九类。瑞海公司官网信息显示,该公司仓储业务包括其中的7类:第2类: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氩气、压缩天然气等);第3类:易燃液体(甲乙酮、乙酸乙酯等);第4类: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硫磺、硝化纤维素、电石、硅钙合金等);第5类: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硝酸钾、硝酸钠等);第6类:毒害品(氰化钠、甲苯二异氰酸酯等);第8、9类:腐蚀品、杂类(甲酸、磷酸、甲基磺酸、烧碱、硫化碱等)。

但如前所述,在瑞海公司的工商注册信息中,该公司的业务范围并不包括与危险化学品相关的业务。

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一家企业要拿到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须向省一级的经济贸易管理部门和设区的市级安监部门提出申请,由这两个单位组织专家进行审查。

瑞海公司没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但它有一张港口经营许可证。

根据《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依法取得港口经营许可证的港口经营人在港区内从事危险化学品仓储经营的,不需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即企业的安全生产等监管责任被划给了港航管理局。

按照《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申请在港口经营危险货物的,如果符合许可条件,应当颁发港口经营许可证,并对每个具体的危险货物作业场所配发港口危险货物作业附证,港口危险货物作业附证应当载明危险货物作业的具体区域范围、作业方式、允许作业的危险货物品名(集装箱和包装货物载明到“项别”)及其他相关事项。

尽管我国目前有港口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港口危险货物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对危险货物生产运输等环节都有严格的规定,但由于管理主体涉及多个部门,管理上存在严重交叉,且港口对于危险物品的具体技术管理尚无统一标准。宁波市港航管理局曾承担了《港口危险货物集装箱堆场技术标准》大纲起草工作,并于2014年提交了大纲草案到交通运输部评审,但至今无下文。

四问:灭火方式是否正确

不同种类的危险化学品的保存方式、可能引发的危害都不同,着火时扑灭方式也不相同。有专家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贸然用水扑灭某些危险化学品引起的火灾可能会导致二次爆炸。

8月13日,中国青年报记者在武警医院遇到了一位刚刚撤下来的第一批进入现场的消防员,他称,他就是负责手持水龙头,并在协调供水时被炸伤的。据《南方周末》报道,有消防员表示,他们在进场扑火时,没有人告诉他们不能用水灭火。

据了解,瑞海公司仓储业务商品类别中包括第三类易燃液体(甲乙酮、乙酸乙酯等)及第四类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硫磺、硝化纤维素、电石、硅钙合金等)都不能简单用水扑灭。

据专家介绍,易燃液体有的比水轻,用水无法灭火,极端情况下,比如火势很大,用水不太多,不仅不灭火,还助燃,所以要看比重大小及能否溶于水来决定扑灭方法。第四类物质一旦燃烧,扑灭需要用干粉和干沙,禁止用水和泡沫,否则可能引发爆炸。

西北大学化学系教授谢刚告诉记者,第四类中的电石即碳化钙,遇水生成乙炔和氢氧化钙,乙炔易燃易爆,氢氧化钙白色,碱性,空气中漂浮的白色物质可能有它。此前中国青年报记者曾在医院见到两名重症的化学中毒病人,即为碱性化学中毒。

公安部消防局宣传处副处长雷进德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按照相关公司的仓储单,里面应该有硝酸铵、硝酸钾、电石,有四大类几十种易燃易爆物品,气体、液体、固体的都有,但具体是什么引发的爆炸还不清楚,需要权威部门的认定。

8月13日上午,国务院事故调查组确定的几点工作思路中就提到,“由于危化品数量、内容、存储方式不明,暂缓扑灭,确定好具体方案再实施”。(记者刘星 何林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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