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鸣:中国城镇化水平是否合理

发布时间: 2015-08-11 10:44:46  |  来源: 中国发展门户网  |  作者: 金慧东  |  责任编辑: 王虔
关键词: 城镇化水平 人口 社会

中国网/中国发展门户网(实习生金慧东)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人口和社会发展报告2014——人口变动与公共服务》。报告显示,改革开放后的30年间中国城镇化水平得到了较大提高。城镇人口由1978年的1.7亿人增加至2010年的6.6557亿人,平均每年增加1583. 9万人;城镇人口占全部人口比重1978年的17. 9%提高到2010年的49.68% (见图)。到2011年,我国城镇人口比重首次超过50%,达到51.27%;到2014年,进一步上升到54.77%。

中国城镇化取得了重大进展,但也积累了一系列矛盾,并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和经济社会的发展逐步暴露出来。对于城镇化发展存在的问题,不仅表现在城镇化发展的速度和规模不足,更突出地表现在城镇化发展的质量不高。

报告指出,对于城镇化水平是否合理,目前主要有三种观点,一是认为城镇化水平严重滞后,主要基于工业化与城镇化的比较,中国同国际经验的比较以及政府人为限制城市发展的制度和政策;二是认为如果把参与城镇经济活动的近郊农民和进城务工经商的外地农民统计在城镇人口中,中国城镇化水平基本合理,略微滞后;三是认为中国不是城镇化滞后,而是隐性超城市化,主要原因是工业产值中的很大部分是乡镇企业和进城打工的农民工创造的,应当把农民工及其供养的家庭人口也计算进城市人口。

报告认为,这三种观点都是以城镇人口占比即城镇化率为核心指标来刻画城镇化水平的,因而均存在一定程度的局限性。因为城镇化是一个内涵丰富的概念,并不是城镇化率越高城镇化发展越合理。从世界各国的城镇化进程来看,也表现出同步城镇化(如多数欧洲国家)、过度城镇化(如部分南美国家)和滞后城镇化(如印度等国家)等不同模式。判断城镇化发展水平,既要考虑到人口向城镇集聚的因素,也考虑到城镇化发展的质量和健康程度等因素。从城镇人口比重来看,中国城镇化水平表现出一定的滞后性,2008年中国城市化率为43.1%,低于下中等收入国家平均56%的水平,略低于世界城市化49. 9%的平均水平(见图);从城镇化发展的质量来看,中国城镇化存在的问题更为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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