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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决定给予郭伯雄开除党籍处分。7月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并通过中央军委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对郭伯雄组织调查情况和处理意见的报告》,决定给予郭伯雄开除党籍处分,对其涉嫌严重受贿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最高人民检察院授权军事检察机关依法处理。
人物履历:
1958—1961 陕西兴平县四○八厂工人;
1961—1964 陆军第十九军五十五师一六四团八连战士、副班长、班长;
1964—1965 陆军第十九军五十五师一六四团八连排长;
1965—1966 陆军第十九军五十五师一六四团政治处宣传股干事;
1966—1970 陆军第十九军五十五师一六四团司令部作训股参谋;
1970—1971 陆军第十九军五十五师一六四团司令部作训股股;
1971—1981 陆军第十九军司令部作训处参谋、副处长、处长;
1981—1982 陆军第十九军五十五师参谋长;
1982—1983 兰州军区司令部作战部副部长(1981—1983 解放军军事学院学习);
1983—1985 陆军第十九军参谋长;
1985—1990 兰州军区副参谋长;
1990—1993 陆军第四十七集团军军长;
1993—1997 北京军区副司令员;
1997—1999 兰州军区司令员、军区党委副书记;
1999—2002 中央军事委员会委员,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委员,解放军常务副总参谋长、总参谋部党委副书记;
2002—2003 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委员;
2003—2013 中央政治局委员(至2012年11月),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至2012年1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至2013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