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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中国发展门户网讯(记者 王虔) 土壤,是人类生活的生态系统中至关重要的部分,2015年被联合国确定为“国际土壤年”。在环境问题日益重要的今天,中国的土壤环境面临着哪些威胁?解决之道又在何方?在中国科学院、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农业部、环境保护部联合举办的“土壤与生态环境安全——国际土壤年在中国”战略与决策高层论坛上,各界代表畅谈己见,为中国的土壤环境安全献计献策。
在论坛上,谈起如何保护我国土壤环境,各位代表不约而同地谈到了法律法规的作用。
环境保护部副部长李干杰表示,我国目前尚无土壤污染防治的专项法律法规,相关规定散见于其他有关的法文件或政策文件中。环境保护部自2006年起,着手启动《土壤污染防治立法》研究工作,经过调研,2014年12月,《土壤污染防治法(草案建议稿)》提交全国人大环资委。他认为,做好土壤污染防治的战略部署要确立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总体思路、健全土壤污染防治管理体制、加快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工作、积极研究制定配套政策标准和技术体系。
农业部副部长张桃林建议,要针对当前制约我国农业资源环境保护的突出问题,加强法治创新,逐步建立健全最严格的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农产品产地保护、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农业资源损害赔偿、农业环境治理与生态修复等法律法规制度体系。
中国科学院院士赵其国认为,要建立和完善土壤保护法制、体制和机制,构建基于风险的我国土壤保护体系。建立生态补偿制度和管理机制;完善国家和地方土壤保护监管机构,建立有效的土壤监测网络。
中国科学院南京土壤研究所所长沈仁芳提出,要构建和完善适合我国国情的土壤安全政策、法律及管理体系,建立土壤安全预警的有效机制和技术支撑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