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科创中心人才政策年内推出 "居转户"最快两年

发布时间: 2015-06-05 18:27:59  |  来源: 解放日报  |  作者: 徐蒙  |  责任编辑: 王振红
关键词: 人才政策 人才集聚 人才创新 人才评价 人才引进 人才管理机制 沪科 政策体系

人才管理机制将更灵活

今后,上海将允许科研人员在职或离岗创业,也支持创新创业人才到高校科研院所兼职,实现科研人才双向流动。

周海洋表示,将完善事业单位科研人员兼职管理政策,鼓励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科研人员在履行所聘岗位职责的前提下,到企业兼职从事科技成果转化、技术攻关,所得收入由个人、单位协商分配。符合条件的高校、科研院所的科研人员经所在单位同意,可带着科研项目和成果,保留基本待遇离岗创业,并与原单位其他在岗人员同等享有参加职称评聘、岗位等级晋升和社会保险等方面的权利,创业孵化期内(3-5年)返回原单位的,工龄连续计算。试点将企业任职经历作为高等院校工程类教师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的重要条件。同时,允许高校、科研院所设立一定比例的流动岗位,吸引有创新实践经验的企业家和企业科研人才兼职。

人才评价制度也将趋于完善。周海洋介绍,要突出市场评价,健全人才引进的市场主体评价机制。建立健全市场发现、市场认可、市场评价的引才机制,推动人才引进由体制内评价为主向市场化评价为主的转变,以市场评价方法统筹体制内外人才引进条件,落实市场主体对创新人才的最终评价权。经初步考虑,市场主体评价的衡量标准主要包括:薪酬评价(社会贡献)、第三方评价和投资评价。薪酬评价是指通过体现人才价值和社会贡献的市场化薪酬水平(社保缴纳基数和个人所得税)来判别人才。第三方评价是指通过第三方组织的评价结果(如国际权威的大学排名等)来判别人才。投资评价是指通过创业孵化器和风险投资机构的筛选机制来判别人才。

市场力量将参与政策制定

又讯(记者徐蒙)上海近期出台的《关于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涉及人才的政策受到广泛关注。记者昨天获悉,今年年内,科创中心建设所有人才政策将全部落地,而且风险投资等市场力量会积极参与人才引进政策的制定。

在昨天举行的市政府相关通气会上,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主任肖林表示,这次上海在制定《意见》时强调前瞻性、操作性和突破性,改革举措瞄准体制机制方面存在的重大瓶颈和障碍,有很强的针对性,其中有很多具有突破性的亮点。在人才政策领域,“缩短外籍高层人才永久居住证申办周期”、“对符合条件的创新创业人才居住证转办户口年限由7年缩短为5至2年”、“科研人员可保留人事关系离岗创业”等都是对现有政策的重大突破。

他指出,此次人才政策的制定和具体操作方式,并非政府部门凭空设想出来,而是引入市场手段、市场标准推出改革措施,让市场做决定。比如上海人才引进政策改革中,风投等市场专业机构不但会参与具体评判,还将参与政策制定。许多突破性的新政策也将参考国际惯例,充分借鉴海外科技创新模式的成功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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