迟福林:教育需要第二次改革

发布时间: 2015-05-29 15:14:01  |  来源: 中国发展门户网  |  作者: 迟福林  |  责任编辑: 魏博
关键词: 迟福林 第二次改革 教育市场 教育改革

三、“十三五”加快推进第二次教育改革的重大任务

“十三五”是教育改革的关键时期。从现实突出矛盾看,教育结构、教育市场和教育体制三个方面的改革是“十三五”教育第二次改革的重大任务。

1. 加快教育结构的战略性调整

(1)把发展职业教育作为一个大战略。“十三五”应当把发展现代职业教育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推进产教深度融合、校企深度合作,形成政府、企业、社会资本共同推动现代职业教育发展的合力。

(2)加快普及学前义务教育与高中阶段教育。各方面高度关注,“十三五”能否将幼儿教育纳入义务教育?能否普及高中教育?建议“十三五”把幼儿教育纳入义务教育,加快普及12年制基础教育,允许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实行12年义务教育。

(3)调整高等教育结构。推进高等教育体系多元化,尽快把高等学校分成综合型大学、研究型大学、应用型技术大学,确立不同类型高等学院的发展定位、人才培养目标和培养模式。要以提高技术应用型高校占比为重点调整高等教育结构,“十三五”加快推动一批高校转型为应用技术型高校,选择一批高等职业学校升级为应用技术型高校,不断提高技术应用型高校在校生的占比。

2.加快教育市场开放

(1)在坚持政府保基本的同时,推进教育市场全面开放。当前推进教育市场开放,是在各级政府继续加大教育投入,保障教育公平的基础上,充分利用社会资本和外来资本发展教育的重大举措。北京已经出台了包括教育在内的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总体方案,建议尽快出台教育市场全面开放的总体方案。

(2)在有条件的地区设立义务教育阶段、高中教育和职业教育的国际合作改革试验区。积极引进世界知名院校开展中外合作办学,允许并支持国外和港澳台地区知名大学、职业教育机构以控股在国内设立合资分校,在特定地区设立独资分校;鼓励外商投资设立外籍人员子女学校,支持外商通过中外合作办学方式投资设立教育培训机构及项目,优化配置内外教育资源优势互补、良性互动。

(3)降低社会资本办职业教育的准入门槛。实施民办学校非营利性和营利性的分类管理;放宽办学市场准入;探索职业教育领域、高等教育领域的“混合所有制”;建立健全民办学校退出机制;鼓励上市公司和科技企业投资兴办技术技能型大学;进一步完善民办学校法人治理结构;加大社会力量举办教育的政策扶持力度,对民办教育和公办教育一视同仁。

3. 实现教育体制改革的实质性突破

(1)明确政府在教育管理中的职能。改变政府“包打天下”的教育发展格局,明确政府保障基本教育服务供给的责任;强化教育行政部门在教育决策中的主导地位及其教育政策制定和教育监督职能,减少和消除教育行政部门对各类学校的微观干预。

(2)以“公益性、专业性和独立性”为导向改革公共教育机构,形成专业、高效的教育执行系统。坚持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加快教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快推进学校去行政化,取消学校行政级别,建立专业导向的学校治理结构,推进专家治校;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扩大学校的办学自主权,重点是全面扩大学校在招生规模、专业设置创新、教师评聘等方面的自主权。

(3)明确中央地方教育职责分工,扩大地方教育自主权。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在建设教育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中的责任,细化中央到地方每一级政府的职责分工。鼓励地方在教育改革上积极探索、先行先试。

作者:迟福林 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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