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将加快培育外贸竞争新优势 向贸易强国转变

发布时间: 2015-05-12 17:18:47  |  来源: 中国发展门户网  |  作者: 中国政府网  |  责任编辑: 魏博
关键词: 新优势 贸易摩擦 贸易大国 外贸发展 特殊监管区域 贸易便利化 外贸结构 加快推进 外贸人才 新局面

三、大力推动外贸结构调整

(一)推动国际市场结构调整。推动进出口市场结构从传统市场为主向多元化市场全面发展转变。深耕美、欧、日等传统市场。加大拉美、非洲等新兴市场开拓力度,综合考虑经济规模、发展速度、资源禀赋、风险程度等因素,选择若干个新兴市场重点开拓,逐步提高新兴市场在我国外贸中的比重。扩大先进技术设备进口,促进质量好、档次高、具有比较优势的产业和产品出口。

(二)推动国内区域协调发展。按照国家对重点产业布局和产业转移的总体部署,形成有利于发挥地区比较优势、产业链合理分工的新局面。鼓励东部地区重点发展高端产业、高增值环节和总部经济,提高贸易的质量和效益,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支持中西部地区结合地方实际,积极承接东部地区产业转移,规模与质量并重提升。加快沿边开放步伐,有序发展跨境经济合作区,扩大与周边国家经贸往来。

(三)推动各类外贸经营主体协调发展。鼓励行业龙头企业延长产业链,提高国际化经营水平。推动优势企业强强联合、跨地区兼并重组和对外投资合作。加快形成一批在全球范围内配置要素资源、布局市场网络的具有跨国经营能力的大企业。鼓励创新型、创业型和劳动密集型中小微企业发展,支持企业走“专精特新”和与大企业协作配套发展的道路。支持有创新能力的外向型民营企业发展。

(四)推动外贸商品结构调整。加强对重点行业出口的分类指导。继续巩固和提升纺织、服装、箱包、鞋帽、玩具、家具、塑料制品等劳动密集型产品在全球的主导地位。提升农产品精深加工能力和特色发展水平。强化电力、轨道交通、通信设备、船舶、工程机械、航空航天等装备制造业和大型成套设备出口的综合竞争优势,着力扩大投资类商品出口。进一步提高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国际竞争力。扩大先进技术设备、关键零部件等进口,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稳定能源资源产品进口,完善战略储备体系。合理增加一般消费品进口,引导境外消费回流。促进贸易平衡,继续对最不发达国家部分进口产品实施零关税待遇。

(五)推动贸易方式优化。做强一般贸易,扩大一般贸易规模,提升一般贸易出口产品的附加值,增加品牌产品出口,发挥品牌增值效应,提高盈利能力。创新加工贸易模式,促进沿海地区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向品牌、研发、分拨和结算中心等产业链高端延伸,稳妥推进有条件的企业将整机、零部件、原材料配套、研发结算等向内陆和沿边地区转移,形成产业集群,构建发展新格局。加快边境贸易创新发展和转型升级。

(六)大力发展服务贸易。推动服务贸易便利化。培育服务新业态,加强研发服务、技术转移等科技服务业发展。稳定和拓展旅游、运输、劳务等传统服务业出口;扩大金融、物流等服务业对外开放;重点培育和扩大通信、金融、会计等新兴服务贸易,提升服务业国际化水平,提高服务贸易在对外贸易中的比重。推进国内服务市场健全制度、标准、规范和监管体系,促进专业人才和专业服务跨境流动便利。积极发展服务外包。

四、加快提升对外贸易国际竞争力

(一)加快提升出口产品技术含量。加快运用现代技术改造传统产业,提升劳动密集型产品质量、档次和技术含量,推动传统产业向中高端迈进。利用资本市场大力支持传统产业收购兼并。着力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贸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加大科技创新投入,支持企业原始创新。鼓励企业以进口、境外并购、国际招标、招才引智等方式引进先进技术,促进消化吸收再创新。支持国内企业通过自建、合资、合作等方式设立海外研发中心。鼓励跨国公司和境外科研机构在我国设立研发机构。支持企业、行业组织参与国际标准制订,大力推动我国标准国际化,支持通信等领域的技术标准在海外推广应用。

(二)加快培育外贸品牌。研究建立出口品牌统计制度。引导企业加强品牌建设。推动有条件的地区、行业和企业建立品牌推广中心,推介拥有核心技术的品牌产品。鼓励企业创立品牌,鼓励有实力的企业收购品牌,大力培育区域性、行业性品牌。支持企业开展商标和专利的国外注册保护,开展海外维权。采取多种方式,加大中国品牌海外推介力度。

(三)加快提高出口产品质量。积极采用国际先进质量标准,建立国际认可的产品检测和认证体系,鼓励企业按照国际标准组织生产和质量检验。推动出口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加快推进与重点出口市场检验体系和证书互认。加强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完善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预警与快速反应机制,建立完善出口产品质量检测公共平台,支持出口企业开展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加强出口农产品质量提升工作,加大对外技术质量磋商谈判力度,稳定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严厉打击出口侵犯知识产权和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

(四)加快建立出口产品服务体系。鼓励企业将售后服务作为开拓国际市场的重要途径,提升服务质量,完善服务体系。鼓励企业有计划地针对不同市场、不同产品,采取与国外渠道商合作、自建等方式,建设服务保障支撑体系,完善售后服务标准,提高用户满意度。积极运用信息技术发展远程监测诊断、运营维护、技术支持等售后服务新业态。在境外建立电力、通信、轨道交通等大型成套设备的售后维修服务中心和备件生产基地,带动中国装备和服务出口。

(五)加快培育新型贸易方式。大力推动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积极开展跨境电子商务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抓紧研究制订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培育一批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和企业,大力支持企业运用跨境电子商务开拓国际市场。鼓励跨境电子商务企业通过规范的“海外仓”等模式,融入境外零售体系。促进市场采购贸易发展,培育若干个内外贸结合商品市场,推进在内外贸结合商品市场实行市场采购贸易,扩大商品出口。培育一批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加强其通关、物流、退税、金融、保险等综合服务能力。

(六)加强区域开放载体建设。深化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开放,在全国复制推广改革试点经验。推进广东、天津、福建三个新设自由贸易试验区的建设,做好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扩区等工作,并逐步扩大试点范围,形成各具特色的改革开放高地。积极探索开放平台转型升级的新途径,将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等各类园区打造成为我国高端制造、物流、研发、销售、结算、维修中心。

(七)加快建设对外贸易平台。加快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建设,培育一批综合型、专业型和企业型基地。加快贸易促进平台建设,培育若干个国际知名度高、影响力大的国家级会展平台,打造重点行业国际知名专业展会。培育一批进口促进平台,发挥其对进口的促进作用。加强培育有国际影响力的证券、大宗商品及金融衍生品市场,提升参与国际市场竞争的能力。加快国际营销网络建设,鼓励企业在境外建设展示中心、分拨中心、批发市场、零售网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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