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带一路”区域贸易投资合作四大难题

发布时间: 2015-04-29 09:03:46  |  来源: 中国发展门户网  |  作者: 张茉楠  |  责任编辑: 方青
关键词: 一带一路 自贸区 经济 投资 贸易 FTA

“一带一路”正在由战略构想步入全面实施阶段。从未来发展大趋势看,如何加快构建面向亚欧的自贸区网路,促进双边/多边FTA(自由贸易协定)或BIT(双边投资协定)协定谈判,落实推动多/双边直接投资政策,并在此基础上建立自由、公平、公正的全球开放性多边贸易和投资体系建设,最终建成“一带一路自贸区”将重构全球经济新格局。

加强“一带一路”区域贸易投资合作还须克服诸多难题。首先,区域整体发展水平和市场规模较低。根据57个主要国家的统计计算结果显示,2013年人均GDP水平低于1万美元(世界平均水平是10500美元)的国家有35个。这些国家的人口总数达到39.5亿人,占全球的55.33%,但GDP仅占全球的20%;人均GDP为3862美元,仅相当于这一区域平均水平的76.5%和全球平均水平的35.7%。

其次,高水平经济一体化建设明显滞后。虽然丝路地区人口众多、距离相近,具有深化彼此之间经济关系的有利条件,但由于经济发展水平差异巨大、地缘政治复杂等原因,缺乏以本地区成员为主、具有广泛代表性的多边自贸安排和有效合作机制,制约了区域内合作的深度和广度。

第三,区域内贸易占比相对较低。和欧盟、NAFTA以及东盟等在区域一体化方面取得实质性进展的地区相比,“一带一路”相关国家面向区域内国家的出口和进口在全部对外贸易中的比重比较低。过度依赖于外部市场,受到区域外经济波动冲击的风险较大,同时有可能加剧区域内经济体之间的恶性竞争,压低区域整体的贸易收益水平。

第四,贸易往来存在较多壁垒和障碍。当前,“一带一路”区域国家经贸合作还处于初级阶段。如新欧亚大铁路途经多个国家,轨距不同,换轨操作费时耗力,各国口岸合作机制尚未形成,通行便利化程度不够,物流成本偏高,一些国家的港口设施落后,增加了相互商品和服务流通的困难程度。

因此,立足于当前现状,“一带一路”以推动实现区域内政策沟通、道路联通、贸易畅通、货币流通、民心相通为重点,促进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建立,包括基础设施互联互通、能源资源合作、园区和产业投资合作、贸易及成套设备出口等领域,将依托沿线基础设施的互通互联,对沿线贸易和生产要素进行优化配置,形成以“周边为基础加快实施自由贸易区战略”和“面向全球的高标准自贸区网络”是未来大势所趋。

目前,我国在建自贸区20个,涉及32个国家和地区。其中,已签署自贸协定12个,涉及20个国家和地区,分别是我国与东盟、新加坡、巴基斯坦、新西兰、智利、秘鲁、哥斯达黎加、冰岛和瑞士的自贸协定,内地与香港、澳门的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CEPA),以及大陆与台湾的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目前均已实施;正在谈判的自贸协定8个,涉及23个国家,分别是我国与韩国、海湾合作委员会(GCC)、澳大利亚、斯里兰卡和挪威的自贸协定,中日韩自贸协定、《区域全面经济合作伙伴关系》(RCEP)协定,以及打造中国-东盟自贸协定(“10+1”)升级版。未来逐步形成立足周边、辐射“一带一路”区域、面向全球的高标准自贸区网络,并最终建成“一带一路”自由贸易区(F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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