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十条”权责明晰 避免“九龙治水”乱局

发布时间: 2015-04-17 13:50:05  |  来源: 中国发展门户网  |  作者: 王虔  |  责任编辑: 王虔
关键词: 水十条 权责 九龙治水

中国网/中国发展门户网讯 (记者王虔) 2015年4月16日,备受瞩目的《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水十条”)正式出台,这是我国继《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大气十条”)之后又一项重大污染防治计划。

2013年,《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大气十条”)出台,与之相比,“水十条”有一个明显的不同:在公开文件中,每一项措施后都明确显示牵头部门和参与部门。常纪文认为,这是一大创新。他指出,在外部文件中公开通知各部门工作,明确权责,按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如果无法完成要求,牵头部门负主要责任,参与部门也负相应责任。责任清晰,信息公开,同时也避免出现“九龙治水”的乱局。他认为,“考核”也是“水十条”一大亮点,考核由环保部牵头,中组部参与,考核结果不合格,监察部会约谈责任方,追究党纪政纪责任。权责的明确和问责机制的完善,让“水十条”落实更有力度。

常纪文指出,“水十条”比“大气十条”更现实,作为一个行动计划,它提出了2020年、2030年和2050年不同阶段的目标;同时,“水十条”很多措施比“大气十条”更严格,譬如第一条就规定了“新建、升级工业集聚区应同步规划、建设污水、垃圾集中处理等污染治理设施。2017年底前,工业集聚区应按规定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水十条比大气十条更体现公开参与。”常纪文介绍,“水十条”的最后一条就是“强化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较之“大气十条”的“明确政府、企业和社会的责任,动员全民参与环境保护”更进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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