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晋鲁内蒙古六省区市尾气超标将跨省份处罚

发布时间: 2015-03-09 11:48:24  |  来源: 新京报  |  作者: 邓琦  |  责任编辑: 魏博
关键词: 尾气超标 晋鲁 机动车排放 京津冀地区 市环保局 车辆信息 新车 路检 法规标准
 

新京报讯(记者邓琦)记者从市环保局获悉,京津冀晋鲁内蒙古六省区市,将于近期挂牌成立机动车排放控制工作协调小组,这标志着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统一监管平台的正式搭建,届时可跨省份处罚尾气超标车辆。

据了解,京津冀晋鲁内蒙古六省区市机动车排放控制工作协调小组将于近期挂牌成立,这标志着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机动车排放污染监管平台正式搭建,目前各方正积极筹备中。

借助这一平台,京津冀地区将率先在全国实现跨区域机动车排放超标处罚、机动车排放监管数据共享、新车环保一致性区域联合抽查等。

在监管数据共享的基础上,将在全国率先尝试突破省区市限制,互传违法违规车辆信息,进行跨区域的机动车超标处罚联合执法。

另外,据了解,协调小组的远期目标是建立统一的区域法规标准,包括在用车定期检测、路检及遥测、非道路机械检查等相关执法处罚标准及规定方面,实现区域内超标车辆就地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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