迟福林建言:大力发展海南健康服务业

发布时间: 2015-03-05 14:30:00  |  来源: 中国发展门户网  |  作者: 迟福林  |  责任编辑: 魏博
关键词: 迟福林 海南 健康服务业

中国网/中国发展门户网讯 2015年3月3日,全国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在北京开幕。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院长迟福林提交了《支持海南健康服务业发展的建议的提案》,以下是提案全文:

《国务院关于推进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形成以旅游业为龙头、现代服务业为主导的特色经济结构”。健康服务业是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海南独特的生态环境具备发展健康服务业的天然禀赋优势。大力发展健康服务业,既是带动海南旅游、教育、文化、金融、信息、房地产等现代服务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抓手,也能为全国加快发展健康服务业、扩大旅游消费、促进经济转型、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提供重要示范。

从现实情况看,全国对海南全面快速增长的健康服务需求与海南健康服务产品供给总量不足、结构不合理、服务水平不高、人才缺乏之间的矛盾比较突出。对此建议国务院给予海南发展健康服务业多方面支持。

1. 批准实施《海南省健康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海南省尽快编制出台《海南健康服务业发展规划》,在此基础上,由海南省会同国家相关部委提出《海南省健康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上报国务院批准。

2. 加大对医疗旅游的政策支持。建议尽快出台落实国务院关于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9条政策的实施细则,使政策早日落地;将先行区内医疗机构的医用设备设置、重要医疗技术的临床应用以及国外批准上市、国内还未批准药品的进口审批权下放给海南省,海南省向国家相关部门备案;将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的优惠政策扩大到海南全省;扩大医疗保险市场开放,试点与主要客源国家医疗保险支付系统的对接;保障医疗旅游项目的用地指标需求,探索实行与公立医院一样的供地方式。

3. 扩大养老服务业市场开放。进一步降低社会力量、境外资本举办养老机构的准入门槛;将海南纳入国家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鼓励在财政、金融、用地、税费、人才、技术及服务模式等方面进行探索创新;鼓励和支持具备条件的境外养老机构开设医疗机构,将养老机构中的医疗纳入医保定点;开展公办养老机构改制试点,支持海南养老机构“公建民营”改革,通过委托管理、合作运营、购买服务等方式进行社会化运营;加快推进面向养老机构的远程医疗服务试点。

4. 扩大健康服务业职业教育市场开放。健康服务业技能型职业人才短缺是我国健康服务业发展面临的突出矛盾。建议在严格监管的前提下允许国外和港澳台地区健康教育机构以控股、独资等方式在海南设立分校,并将相关的审批权下放给海南;允许和支持有条件的科研机构、高校与社会力量合作举办健康服务职业教育机构;支持民间资本采用民办公助、公益信托投资、公益教育基金、协议投资等形式参与民办健康职业教育机构办学;支持海南成为民办教育综合改革试点省,明确对中外资非营利性民办教育机构在管理、税收、财补、土地、招生、人员福利等方面与公办教育机构享受同等优惠政策;扩大民办健康职业教育机构在招生、专业设置、收费等方面的办学自主权。

5. 支持琼台在健康服务业领域的合作。支持海南建立“琼台健康服务业合作示范基地”,探索以独资、合资、合作等形式与台湾开展健康服务产业、健康管理、健康职业教育、健康技术研发等领域的合作;在市场准入、财税、投融资、土地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将符合条件的台资医院纳入医保报销范围;支持海南设立“两岸健康服务业发展论坛”,使论坛成为两岸专家学者、政府机构、健康产业企业、健康产业协会以及其他国际机构合作交流的重要平台。

6. 支持现代服务业发展的体制机制创新。支持海南在全岛范围内推进服务业的“营改增”改革;先行在海南开展消费税试点,尽快使消费税成为海南地方主体税种;支持海南实行服务产品出口退税制度;支持海南实施服务业与工业用地、用水、用电、用气同价政策;支持符合条件的健康服务业企业上市融资,探索发行国际旅游岛债券等;在服务业领域全面实施“负面清单”管理,激发社会资本活力。

7. 国家健康服务业重大项目和资金向海南倾斜。支持健康养老、康复保健、度假养生、医疗旅游等重点项目优先落户海南;对海南保健产品和技术的研发与孵化、“大数据”系统建设、健康技能型职业人才实训示范基地建设、基础设施建设等重大项目给予多方面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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