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3月1日起开征施工扬尘排污费

发布时间: 2015-02-28 14:52:53  |  来源: BTV新闻  |  作者: tianmai  |  责任编辑: 杨霄霄
关键词: 北京 排污费 施工 扬尘治理

明天起,北京将对全市范围内的建设工程施工工地征收扬尘排污费,收费标准依据施工扬尘管理等级标准实施差别化收费政策,扬尘管理不达标的工地付费将比管理优秀的工地付费高3倍。昨天,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环保局联合召开发布会,宣布北京将于3月1日起开征扬尘排污费。政策要点

扬尘排污费由建设单位缴纳

“本着谁污染环境谁付费的原则,自2015年3月1日起,北京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征建设施工工地扬尘排污费。”在昨天的发布会上,市环保局副局长姚辉宣布。

姚辉介绍,施工扬尘排污费的收费范围确定为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施工工地。包括房屋建筑工地(含工业厂房)、装修工地、市政基础设施工地、拆除工地、绿化工地、水务工地、公路工地、铁路工地。施工扬尘排污费由建设单位(含代建方)缴纳,施工工地所在区县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征收。

公租房建设工程、救灾和抢险工程,以及居民住房装修工地免收施工扬尘排污费。

扬尘管理等级不同收费有别

姚辉介绍,本市施工扬尘排污费按照弥补治理成本的原则制定,平均成本为每公斤3元。为督促建设工地加强管理、减少排放,依据施工扬尘管理等级标准,实施差别化收费政策:施工工地扬尘管理达到优秀等级标准的,每公斤1.5元;达到达标等级标准的,每公斤3元;不达标的,每公斤6元。据测算,本市工地“单位扬尘排放量”为每月每平方米排放扬尘0.26公斤(约为半斤)。

北京市环境监察总队总队长仲崇磊表示,征收排污费后,环保部门需要对工地的控尘措施进行检查,作为核定排污费的依据。

收缴钱款用于扬尘治理专项

市财政局综合处副处长金力文介绍,施工扬尘排污费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征收的施工扬尘排污费将统一纳入北京市财政排污费专项资金管理,并按照北京市排污费收缴使用管理相关规定的范围、程序和要求安排使用,主要支持重点扬尘污染源的治理、扬尘防治、扬尘污染源监管等方面。

根据住建部门的信息,目前北京每年开复工面积约2亿平方米,但是排污费的征收不以开复工面积计算,而是以建设单位的用地面积计算。环保部门表示,目前建设单位的用地面积还在统计中。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