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纪文:地方环境污染法治 党政应同责

发布时间: 2015-02-28 09:53:20  |  来源: 中国发展门户网  |  作者: 焦梦  |  责任编辑: 焦梦
关键词: 常纪文 党政同责 环境 法治 落实 地方政府 追责 约谈

中国发展门户网讯 (记者焦梦)2月27日下午闭幕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任命陈吉宁为环境保护部部长,公众对新上任的陈部长能否扭转“雾霾锁国”、污染严重的艰难局面,投入了前所未有的关注度。为此,记者专访了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副所长常纪文,梳理回顾当前环保工作遇到的种种困惑,站在新的历史起点重新出发,畅谈对新任环保部长的期许和厚望。

常纪文认为,实施有效的环境保护,措施层面要着力突破四个关键点:

第一,信息公开。他指出现在的信息公开面临瓶颈,有些地方对很多环保数据比如自动检测数据造假。要保证信息的准确、公开、透明、全面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第二,党政同责与考核。现在环保部约谈地方政府,实际上环保部的党组也应该约谈地方党委。与地方政府相比,地方党委更加强势,应当纳入地方环境法治架构。如果地方党委在环境保护工作中缺席,地方环保工作很难推进。为此常纪文建议,由中共中央、国务院制定《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条例》,在考核、约谈等环节体现党政同责。

第三,社会参与和监督,解决行政监管偶然性、选择性、缺位和越位问题。“一个区县的环保局只有十几个工作人员,无法随时掌握辖区内的污染状况。如果缺乏群众监督,环保局可能会选择性执法,或者对污染企业视而不见;或者应该到达现场却不到达、不由环保部门负责的工作却要参与进去,”常纪文举例说。他认为全天候的群众参与可以有效弥补环保部门工作的不足,建议国务院制定《环境保护社会参与和监督条例》,从法律上保障公众参与。

第四,建立协调、有效的行政监管体制机制。他建议通过大部制改革,建立自然资源部、环境部,加强环保部门的力量,找到监管抓手。

此外,治理领域上应突出水、大气、土壤等热点问题,让社会感受到环境的改善,支持国家的环境保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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