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规合一""四轮驱动"实现环境治理新突破

发布时间: 2015-02-28 10:02:06  |  来源: 中国发展门户网  |  作者: 焦梦  |  责任编辑: 焦梦
关键词: 常纪文 环境 治理 保护 总结 历史 四轮驱动

中国发展门户网讯 (记者焦梦)最近几年环境问题特别严峻,环保界也在不断反思和展望。很多学者包括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提出了环境污染排放量的历史拐点,认为对环境问题进行历史总结非常必要。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副所长常纪文认为观念上要突围,要有历史紧迫感;策略上“四轮驱动”,缺一不可。何为“四轮驱动”,常纪文做了如下的解释:

首先,倡导绿色发展,推动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解决发展不足和资源不足的问题。大力发展绿色经济,让环保产业成为经济增长中的重要力量,首当其冲的是要解决资金和技术的问题。环保产业需要大量资金,目前国家出台的政策其实尚未形成公平公正公开的投资环境,社会资本投资环保产业能否盈利,是否遭遇各种潜规则尚抱有疑虑。民间资本急需国家强有力政策的保障,让民间资本撬动环保行业缺资金缺技术的格局。

第二,“多规合一”解决协调发展的问题,使环保成为真正的约束性因素,不能在企业上马、污染业已造成时才考虑环境问题。处理好环境规划、法律的关系,使环境立法具有针对性。

他认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环境保护规划、城乡建设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合成一张蓝图,成为一个综合性的要求。例如在进行城乡建设时既要考虑土地、又要考虑环境保护和其他各个方面的要求,避免在工程建设完成后,才发现与当地环境保护和承载力不协调,造成不必要的浪费。

第三,宽立法、严执法,达标排放仍然是有效的手段;严格执法,解决环境道德底线的问题。

第四,社会参与和监督,发挥人民的法治主体作用,弥补环境行政监管的不足。

他建议环境立法应向欧盟学习,重构环境政策和法规体系,让规划和标准享有指导环境法律法规制定的法律依据地位。“以往我国先制定法律,按照法律规定再制定规划和环境标准。然而实际情况是规划往往成了‘鬼划’不停改动,根源在于规划的法律地位过低。这也为地方保护主义提供了操作空间,为违法行为披上了‘合法’的外衣。而一部泛泛而论的法律,规定的很多目标实际很难遵守,”常纪文解释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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