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金维刚阐释养老保险改革"一个统一,五个同步"

发布时间: 2015-01-21 09:33:13  |  来源: 中国发展门户网  |  作者: 辛闻  |  责任编辑: 王虔
关键词: 人社部 金维刚 养老保险 改革

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要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这标志着存在近20年的养老金“双轨制”就此终结。人社部社会保障研究所所长金维刚阐释改革基本思路“一个统一,五个同步”的具体含义。

 

金维刚指出,“一个统一,五个同步”是对我们这次改革方案的总概括。所谓“一个统一”,是指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建立一个统一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五个同步”主要是指机关和事业单位同步进行改革;二是同步建立企业年金;三是同步进行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四是同步改革计发办法和待遇调整机制;五是在全国范围内同步实施。这“五个同步”是总结我们国家过去机关事业单位改革的试点,以及在前面提到的五个省市事业单位改革试点的基础上,针对过去改革中存在的问题,统筹研究改革方案提出的一整套措施。

比如说,机关事业单位统一进行改革,这就是吸取了2008年国务院决定在广东等五个省市进行事业单位改革的经验教训,因为这五个省市进行事业单位改革以后发现,一是过去机关事业单位都是实行统一的制度,单独把事业单位推向改革,容易导致事业单位的攀比,事业单位很多人员不愿改。事业单位本身不仅仅是搞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还必须得有相应的配套改革,比如事业单位的分类制度改革,事业单位的工资制度改革,包括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建设,这些改革必须配套才能推进。所以,这次改革强调,我们需要同步地建立职业年金。职业年金是作为补充的养老保险。我们改革以后,改的是建立基本的养老保险制度,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它和过去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费保障制度之间存在着显著的待遇差,所以要通过补充的养老保险制度来弥补这个待遇差,除了过渡期之内要有个过渡性的办法来计发过渡性的养老金之外,一旦过渡期结束,这两者之间的待遇差就主要是靠职业年金来弥补。所以,我们需要同步建立职业年金。

同步进行工资制度改革,是因为我们现在的工资结构还不太合理,包括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水平也并不高。所以改革以后,一是要确定缴费基数,那就需要有个合理的工资结构,来确定哪些是属于工资的缴费基数的;二是个人要缴费,除了基本养老保险要缴8%,职业年金还要缴4%,这样个人缴费负担一下就比较多了,这也需要同步改革工资制度。除了合理地调整工资结构之外,还需要适当地提高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工资水平。三是我们过去的改革,在90年代初期,按照人社部的规定,全国已经有28个省陆续进行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但过去的改革它不是一种彻底的改革,只是说你参加这个养老保险制度,但你在待遇计发时还是延续过去的退休费的保障办法,所以,个人的缴费、单位的缴费都和你最后的待遇之间没什么关联。这种改革没有什么实质性的突破,也没有太大的意义。

这次改革,我们就提出要同步改革计发办法和待遇的调整机制,也就是改革之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退休以后就按照我们和企业一样统一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来计发他的待遇。他的待遇主要由两个方面构成,一是基础养老金,二是个人帐户养老金。基础养老金是根据你统筹地区上年度社群工资水平,以及本人参保以后月平均缴费估值基数,这两者之间再求个平均数,以这个平均数作为你将来基础养老金的计发基数来计发基础养老金。这就和过去在机关事业单位改革之前,是根据退休前的工资来决定不一样。退休前的工资根据你的行政级别、专业技术职称等等来的。这个它是按照统一的,和企业一样的计发办法来计发你的基础养老金,这和你过去的行政级别、专业技术职称没有直接的联系。

个人帐户养老金,就是你在退休时,缴费时所形成的个人帐户的余额,包括你缴的本金和利息。根据你退休时的年龄,如果你正常年龄在60岁退休,它有个计发系数,比如这个系数是139,它是进行测算的,测算平均预期寿命是多少来测算你将来计发的系数,以你个人帐户余额除以计发系数,就是你每个月可以领取的个人帐户养老金。这两者加在一起,才是你退休以后领取养老金的总额。这是这个制度基本的计发办法,它和过去改革前退休费的计发办法是完全不一样的。同时,这一次考虑到改革前已经参加工作、改革以后退休的这些人的切身利益问题,为改革以后设定一个过渡期,针对在过渡期退休的人员,还会计发一个过渡性的养老金。除了前面两方面的养老金,再加上过渡性的养老金,就指在过渡期内的这部分群体他实际所领到的总体的养老金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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