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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科普日由中国科协发起,全国各级科协组织和系统为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的颁布和实施而举办的各类科普活动,定在每年九月的第三个双休日。
2002年6月29日,我国第一部关于科普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正式颁布实施。
2003年6月29日,在《科普法》颁布一周年之际,为在全国掀起宣传贯彻落实《科普法》的热潮,中国科协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一系列科普活动。自此,中国科协每年都组织全国学会和地方科协在全国开展科普日活动。
从2005年起,为便于广大群众、学生更好地参与活动,活动日期由原先的6月份改为每年9月第三个公休日,作为全国科普日活动集中开展的时间。
一直以来,全国科普日活动都得到了中央领导同志,特别是中央书记处的高度重视和关心。自2004年全国科普日活动以来,中央书记处领导同志每年都莅临全国科普日北京活动现场,与首都各界群众一起参与科普日活动,起到了很好的表率作用。全国各地主要党政领导也都参加当地的科普日活动。
2009年底,中央书记处在听取中国科协党组工作汇报的时候,进一步明确要继续办好全国科普日活动,并且提出“中央书记处全体同志都要继续参加全国科普日活动”,进一步体现了中央领导对全国科普日活动的关心、重视和支持。
主题
历届全国科普日主题:
2005年 科学发展,共建和谐
2006年 预防疾病,科学生活
2007年 科技促进环境友好型国家建设
2008年 保护生态环境
2009年 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安全健康
2010年 坚持科学发展,走进低碳生活
2011年 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安全健康、促进创新创造
2012年 食品安全与公众健康
背景
2002年6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正式颁布实施,标志着中国的科普事业进入了法制化建设和发展的轨道。2006年2月6日《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发布,提出了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在"十一五"期间的主要目标、任务与措施。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积极落实《科普法》与《科学素质纲要》,中国科协组织各级科协和学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全国科普日活动。为持续做好这项群众性、社会性、经常性的科普活动,推动我国公民科学素质建设,中国科协将每年9月第三周公休日继续举办全国科普日活动。
为了使全国科普日活动成为一项植根社会、深受公众喜爱并积极参与的品牌性公益活动,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全国科普日活动标识及今后活动主题。中国科协将组织相关专家从征集作品中,评选出最具代表性的活动标识及主题,在全国科普日活动中使用。
意义
党的十六大报告明确提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必须发挥科学技术作为第一生产力的重要作用,注重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随着全球一体化的时代发展,加强科学技术普及教育,提高民族科学素质,已成为持续增强国家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的基础性工程。因此,广泛开展社会科学技术普及活动是推进我国科普工作的重要任务,是大力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举措。
目的
通过组织开展全国科普日活动标识、主题征集活动,在全社会进一步营造"人人都是科普之人、处处都是科普之所"的良好氛围,激发全体公民学科学、爱科学、用科学热情,为中国科普活动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不竭源泉和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