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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省级许可证办公室或审查机构根据工作需要可向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申请技术专家备案,批准后方可参加企业实地核查。
申请技术专家资格的人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大学本科(含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高级技术职称;
2、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10年;
3、精通专业知识并属于相关领域的技术权威。
二、申请技术专家备案人员需提交以下材料:
1、《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技术专家资格申请书》;
2、学历证书复印件或职称证书复印件;
3 、从事相关专家工作年限证明。
三、省级许可证办公室或审查机构应将符合条件人员的上述材料及《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技术专家申报汇总表》(含电子版)报全国许可证审查中心审核, 经全国许可证办公室批准后予以备案。
四、技术专家参加企业实地核查时,不作为审查组成员,不参与审查结论的决策。只作为技术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