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民族工作三个国家级专项规划实施的情况是怎样的

发布时间: 2015-01-16 10:58:32  |  来源: 中国网·中国发展网  |  作者: 蔚力  |  责任编辑: 魏博
关键词: 民族工作 兴边富民 扶持 民族区域自治

第一、关于兴边富民行动规划  我国有陆地边境线2.2万公里,与14个国家接壤,有1.9万公里在民族自治地方;边境地区国土面积212万平方公里,有边境县136个,其中民族自治地方县107个;边境地区人口约2300万,其中近一半是少数民族人口,有30多个民族跨境而居。由于历史和自然地理等原因,边境地区的发展与内陆地区相比,差距较大。兴边富民行动规划旨在通过加大各方面扶持力度,加强边境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培植特色优势产业,增加群众收入,从而加快边境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达到“富民、兴边、强国、睦邻”的目标。“十二五”规划实施以来,国务院各部门按照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把涉及本部门的任务纳入各自的部门规划和年度计划予以落实,“十二五”前三年,中央财政累计安排65.11亿元兴边富民行动专项资金,累计下达边境地区转移支付资金277.5亿元。边境省区制定了相应的措施和配套政策,整合资源,全力推进。随着规划的实施,在边境地区建设了一大批基础设施、特色产业、农业生产、生态建设、文化教育等民生项目,明显地改善了边境地区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提高了边境地区群众的生活水平,有力推动了边境地区经济社会发展。 2013年,136个陆地边境县完成国内生产总值8097亿元,比2010年增长了58%,高于全国增幅21个百分点;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分别为19168元和7580元,比2010年分别增加6108元和2749元。边境地区新增公路里程20072公里;未通公路的行政村数量从441个减少到175个,共减少无电人口200.5万人、饮水不安全人口381万人,改造危房25.3万户,边境县全部建立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农村低保制度。由于兴边富民行动给边境地区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好处,被边境地区各族干部群众誉为“民心工程”、“德政工程”。

二、关于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规划 “十二五”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规划,主要是针对总人口在30万以下的28个少数民族聚居地区进行扶持,扶持重点集中在2119个人口较少民族聚居行政村。规划按照“国家扶持、省负总责、地县落实、整村推进”的方针,重点围绕使人口较少民族聚居村2015年达到通油路、通电、通广播电视、通信息(电话、宽带)、通沼气(清洁能源),有安全饮用水、有安居房、有卫生厕所、有高产稳定基本农田(草场、经济林地、养殖水面)或增收产业、有学前教育、有卫生室、有文化室和农家书屋、有体育健身和民族文化活动场地、有办公场所、有农家超市(便利店)和农资放心店等“五通十有”来实施。 2011-2014年中央共安排专项资金51.75亿元,实施基础设施建设、生产发展、社会发展等各类项目7000多个。据初步统计,2011—2013年,2119个村累计新增和改扩建乡村公路里程24000多公里,新修农田水利设施1万多处,新修村卫生室和文化室面积18.5万平方米,新增经济林果面积17.3万亩,新增人工改良草场及草料地面积83.9万亩,到村入户项目直接覆盖的农牧民有60万户、250万人(次)。到2013年底, 2119个村农牧民人均纯收入5179元,比2010年增长47%。经过多年的扶持,人口较少民族聚居地区发生了明显变化,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日益改善,增收渠道不断拓宽,社会事业协调并进,少数民族群众精神面貌焕然一新。尤其是有一些人口较少民族,如京族、赫哲族、高山族、锡伯族等的聚居村人均收入超过或接近全国平均水平,他们的发展水平在各少数民族中是靠前领先的。其他人口较少民族的发展水平与自身相比也都有很大提高。

三、关于少数民族事业规划  少数民族事业规划,是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保障少数民族合法权益,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少数民族事业规划着重从解决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矛盾入手,提出了促进经济发展、加快社会事业、繁荣民族文化、巩固民族团结、加强人才队伍、完善政策法规、扩大对外交流、构建服务体系等八个方面的主要任务。规划实施以来,国务院各部门、各地区围绕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认真贯彻落实,精心组织实施,少数民族事业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十一五”以来,中央累计安排民族八省区各类转移支付资金5.3万亿元,有力推动了民族地区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也制定贯彻落实规划的实施意见或相关规划,并注重与本地区总体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的衔接,有力推动了规划的全面实施,促进了民族地区经济发展。2010年至2013年,民族八省区GDP从4.2万亿元增加到6.4万亿元,人均GDP从22196元增加到33711元,财政收入从1.1万亿元增加到2万亿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从4236元增加到6579元,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从15926元增加到22699元。从总体上看,少数民族事业规划实施以来,民族地区经济社会保持了快速发展,民生得到不断改善,特别是交通等基础设施条件明显改善,生态逐渐恢复总体向好,特色优势产业不断壮大,对外开放水平不断提升,群众生活水平明显提高,增强了中华民族凝聚力和向心力,为到2020年与全国同步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宏伟目标奠定了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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