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家光得知自己无罪获释激动掉泪。资料图
黄家光案
1994年7月5日,海南省琼山市东山镇(现海口市秀英区东山镇)两村村民因琐事结怨,双方发生扭打,其中一方动用了刺刀、锄头等,导致一人重伤,一人死亡。
不久,新岭冲村村民黄家光便被列为犯罪嫌疑人之一。自1994年至1998年,黄家光三次被抓,其中两次被取保候审。
时隔14年,黄家光于2013年10月14日向最高人民检察院申诉,经最高人民检察院复查,黄家光无罪获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