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十大冤案改判"无罪" "迟到"的公平依旧被呼唤

发布时间: 2014-12-25 19:14:26  |  来源: 中国网  |  作者: 尚阳  |  责任编辑: 魏博
关键词: 冤案 改判 无罪释放 被判处死刑 公平正义 冤案 死缓

获释后的王江峰给为他平反的办案人员送来锦旗。资料图

王江峰案

2011年12月2日,陕西富平县人王江峰被铜川市公安局王益分局刑警带走。次年5月21日,王江峰以抢劫罪被铜川市王益区法院判处10年有期徒刑。

7月10日,沙坡地区检察院驻雁塔监狱检察室收到王江峰的申诉书,经调查发现,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有误,存在错判可能。经西安市检察院层报省检察院,启动审判监督程序,省检察院指令铜川市检察院抗诉。经铜川市王益区法院和铜川市法院再审程一审、二审后,于2014年7月11日,宣告王江峰无罪。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下一页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