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13家医疗机构可实时结算生育保险

发布时间: 2014-12-23 08:58:33  |  来源: 陕西日报  |  作者: 佚名  |  责任编辑: 方青
关键词: 生育保险 结算 西安医学院 社保中心 实时

12月22日,记者从西安市社保中心获悉,过去,参加了西安市生育保险的女职工需在休完产假(一般产假为143天)后90天之内报销生育保险费用,过程特别漫长。而今,在西安市13家医疗机构就可实现网上实时一次性结算产前检查和住院费用。

今年,西安市人社局社保中心简化业务结算流程,加大研发力度,推进联网结算工作。目前,西安市第四医院、陕西省妇幼保健院、第四军医大学唐都医院、西安高新医院、陕西中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曲江妇产医院、西电集团医院、市莲湖区桃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西安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陕西省第四人民医院、西安都市医院、西安女子医院、民航西安医院等13家医疗机构率先实现网上实时结算。此项举措实施后,参保职工不再需要垫付医疗费用到社保中心审核结算。据悉,上述13家医疗机构承担了全市50%左右约1万人的参保职工生育。明年,西安市其他具备条件的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将全部开通上线。

针对未在定点医疗机构结算,需要单位经办人员来社保中心办理零星报销的参保职工,社保中心还调整了审核流程,采取批量录入方式,极大减少了费用报销的等待时间,同比减少35%。

据悉,参保人员在门诊或住院首次登记时,需携带身份证复印件,结婚证复印件,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部门出具的属于计划内生育证明的复印件,如生殖健康服务手册、准生证等。需要注意的是,针对产前检查和生产项目提供生育证明,对于人工终止妊娠、宫外孕和计划生育项目则不需提供。

西安市社保中心工作人员提醒,群众要详细了解相关政策,除西安市人社局网站外,还可在日前正式上线的西安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微信公众服务平台上查询。微信名称为“西安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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